記者昨日從市交通和城市建設局運管部門獲悉,僅統計今年數據,截至目前,我市已經通過注銷營運證、報廢等方式,淘汰了444部營運“黃標車”,超前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我市今年的任務量。
淘汰“黃標車”將實行多部門聯席推進制
據悉,考慮到“黃標車”淘汰整體進度滯后的實際,省政府將建立“黃標車”淘汰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環保、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多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抽調專人聯合辦公,每周會商研究推進黃標車淘汰工作。建立日調度、周通報制度,每日調度一次各地進展情況,并通過手機短信,向聯席會議召集人及成員報告。
根據泉州下達的任務,2015年淘汰的是2005年12月31日前登記注冊的營運“黃標車”,2016年淘汰的是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記注冊的,而2017年淘汰的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登記的所有營運“黃標”機動車輛。
而石獅這三年的任務數分別為393輛、734輛及550輛。截至目前,我市2015年已經通過企業自行報廢、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年審及注銷等方式,淘汰了444部營運“黃標車”,率先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任務。
強化“黃標車”淘汰力度一季度一檢測
為加快推進營運“黃標車”及老舊車輛的淘汰工作,我市此前還專門印發了工作方案,并細化、強化了淘汰力度。
根據規定,石獅將提高營運“黃標車”環保及綜合性能的檢測頻度,要求每季度即需檢測一次,也就是核發給“黃標車”的環保檢測合格標志有效期為3個月。尾氣檢測不合格的,不予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且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一律評為不合格。而對未取得綠色環評標志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的,交建審批窗口一律不予配發《道路運輸證》及不予辦理該證的年審手續。
同時,我市還將暫停辦理營運“黃標車”“營轉非”的變更手續。而凡是單位、個人擁有營運黃標車的,更新營運車輛時必須報廢原有黃標車。交管部門也會適時擴大非“綠標車”的限行、禁行范圍。而凡是未取得營運資質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的,依法處以最嚴、最高限度的處罰。(記者 康清輝 通訊員 陳佳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