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日前從永春縣住建局獲悉,經省住建廳和省發改委組織專家預審、現場考核、綜合評審及公示,日前,省住建廳和省發改委聯合發文,命名永春縣為省級節水型縣城,為我省縣域首個獲此殊榮的縣城。
永春縣歷來重視節約用水,早在1996年就頒布《永春縣城鎮供水暫行規定》,并制定城鄉供水、排水、地下水資源、節約用水管理等制度,批準實施城市供排水、節約用水等專項規劃,加強自備水管理,并確保節約用水工作經費和節水相關設施建設管理資金落實到位。在依法開展節水檢查、指導和管理的同時,出臺并落實節水“三同時”管理制度,建立完備的水資源、供水、污水處理價格體系,實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建立非居民用水戶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并對年用水量超過1000立方米的用水戶的計劃管理,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和節水型居民小區的創建工作。
在設施投入與建設方面,該縣加快縣城水環境整治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實施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設,建成污水管道140公里,建設日處理能力3萬噸的污水處理廠,在結合桃溪流域進行綜合治理,建成農村生活污水高效分散處理工程,持續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同時,還投資2500萬元建設水質檢測中心,在結合宜居環境建設和老舊居民小區改造中,兩年來改造DN25以上供水管網165公里,基本完成縣城區“一戶一表”改造工作,有效降低了城市供水管網漏損水量,管網漏損率。
“為鞏固和拓展節水型城市創建成果,實現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的目標,下階段,我縣將結合專家組建議,對標找差,爭取早日通過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永春縣節水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林泉城 趙阿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