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學校、民辦學校什么時候報名?學校如何分配?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新鮮出爐啦~一起來關注下!
招生原則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落實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要求,組織具有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就近免試對口直升,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定,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統籌安排居住在洛江區的隨遷子女進入初中就讀。嚴格落實上級招生入學要求,堅持依法招生、規范招生、陽光招生,積極推進初中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
招生人數

招生時間
公辦招生時間
1. 6月26日前:回原籍就讀、外出就讀、政策性照顧對象的提交申請材料;
2. 6月26日-29日:小學畢業生填寫《2020 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
3. 7月1日:各小學將新生報名登記表、申請材料分類匯總上報區教育局初幼教股,各中學將申請回洛江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泉州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等材料報區教育局中教股;
4.7月2日-7月3日:各類名單審核匯總;
5.7月27日-28日:未被民辦學校派位錄取的學生到對口直升中學登記,各中學匯總上報區教育局;
6.7月30日-31日,公辦初中錄取,發放入學通知書;
7. 8月1日-2日:公辦初中組織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對象注冊;
8.8月4日:公辦初中將第一、二批新生注冊名單報區教育局中教股;
9.8月5日-6日:第三批招生對象到對口直升中學提交報名材料,各公辦初中匯總上報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材料至區教育局審核;
10.8月7日-9日:符合條件的第三批招生對象錄取、注冊;
11.8月10日:各公辦初中將新生名冊、注冊情況報送區教育局中教股,領取《2020年泉州市洛江區初中新生報名登記表》;
12. 8月15日前:公辦初中錄取數據導入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
民辦招生時間
1. 2020年6月21日前:各民辦學校報送初中招生簡章和廣告至區教育局;
2.6月26日前:民辦學校將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申請材料匯總報區教育局審核;
3.6月26日-29日: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網上報名;
4.7月11日-13日:民辦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5.7月16日-18日: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網上報名;
6.7月24日-26日:民辦初中第二批招生電腦隨機派位;
7.8月16日-23日:未完成計劃的民辦初中自主招生;
8.8月23日前,民辦學校辦理初中入學注冊手續,報送新生名冊備案;
9.8月30日前,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結果上傳至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公辦初中招生辦法
—第一批招生對象及招生方式—
1.具有招生服務區域戶籍的我區小學畢業生,全部免試就近對口直升。
(1)馬甲中學招收具有馬甲鎮潘內、馬甲、新奄、彭殊、仰恩、洋坑、梅嶺、祈山、永安、杏川、前安、新民、新建、新生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就南中學招收具有馬甲鎮爐田、梧峰、溪北、二甲、就南、后坂、西頭、溪林、義山、蔡內村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3)其他公辦初中招收具有本鄉鎮(街道)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2.回我區就讀初中的洛江籍學生招生方式
具有洛江戶籍(畢業當年3月1日前遷入)且在戶籍地實際居住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申請回戶籍地就讀初中。相關對象應于6月26日前向戶籍地公辦初中提交《小學畢業生回泉州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并提供戶口簿、原畢業小學蓋章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
—第二批招生對象及招生方式—
招生對象:在區內公辦初中招生服務區域內的小學畢業的隨遷子女。
招生方式:第一批錄取結束后,若第二批招生對象不超過對口直升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第二批學生全部錄取;若第二批招生對象超過該校剩余招生計劃數,則第二批學生通過電腦搖號隨機錄取至該校計劃完成;仍未被錄取的學生,就近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如需啟動電腦搖號隨機錄取程序,將另行通知。
鑒于馬甲中學的招生規模有限,馬甲中學僅招收除四方小學外的原服務區域內的第二批招生對象,學籍關系在四方小學和實際居住在馬甲鎮潘內村的第二批招生對象由就南中學招收。
根據以戶籍(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及區內學校學位情況,2021年起,畢業當年3月1日后戶籍及實際居住地(居住證)不在我區的區內小學畢業生,不再列入第一、二批招生對象。
—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招生方式—
符合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以及在我區經商辦企業或合法正常居住的港、澳、臺胞和華僑華人子女,根據國家及省、市、區有關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執行,有關對象于6月26日前向區教育局提交就學申請材料。
—選擇其他升學方式的第一、二批招生對象—
為保障學生九年義務教育的落實,自愿選擇其他升學就讀方式的第一、二批招生對象,分類處理如下:
1.選擇就讀民辦初中的,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2020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民辦初中招生報名,參與電腦隨機派位。學生可以兼報公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2.由于監護人居住地點、工作地點變遷或回戶籍地升學而不在我區就讀公辦初中的,應6月26日前到畢業學校提出放棄直升我區公辦初中學位的申請,提交《2020年泉州市洛江區小升初外出就讀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回現戶籍地升學的,須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2)隨監護人外出就讀的,須提供監護人在外的有效居住證、務工證(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及復印件。屬于市區內流動無法申領居住證的,需提供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社區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簽發時間為2020年3月1日前。2021年起,此類對象須提供社保證明。
經各中心小學審核、匯總、公示后無異議的,將不再保留我區公辦初中學位。區教育局憑《2020年泉州市洛江區小升初外出就讀申請表》辦理學籍轉接手續,若申請就讀的學校與今后實際接收的學校不相符,原則上不予辦理。
—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招生方式—
1.選擇在我區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公辦初中第一、二批招生對象,按原所屬公辦招生批次處理,于7月27日持戶口簿(居住證)及復印件至原對口直升學校登記,參與原批次招生,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戶籍及實際居住地址(以居住證為準)均不在我區的,轉為第三批招生對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區內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上述對象不得放棄區內公辦初中錄取結果。2021年起,戶籍或實際居住地址(以居住證為準)不在我區的,不予受理。
2.選擇回泉州戶籍地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的,由報名地根據當地政策處理。
3.已申請外出就讀的,不予受理。
4.因不服從統籌安排而造成輟學的,將依法追究監護人法律責任。各學校不得招收未經區教育局批準的學生。
—第三批招生對象及招生方式—
1. 選擇在我區報名參加民辦初中學校派位而未被錄取,且戶籍及實際居住地址(以居住證為準)均不在我區的區內小學畢業生,欲就讀我區公辦初中學校的,于8月5日持戶口簿(居住證)及復印件和《2020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到原對口直升中學報名。
2.符合入學條件,在我區實際居住,欲就讀我區公辦初中的區外小學畢業隨遷子女,于8月5日持戶口簿、居住證(辦理時間截止至2020年3月1日)和《2020年洛江區小升初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登記表》、原畢業小學蓋章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到居住地中學申請。
上述兩類對象由學校根據第一、二批學生錄取后的學位剩余情況給予辦理并報區教育局審核;確因學校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民辦學校初中招生辦法
區內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在市、區教育局的管理下進行,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招生。
(一)報名方法及要求
報名時間:2020年6月26日8:30至2020年6月29日18:00
報名方式: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均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網址:http://czxt.qzzk.cn)。
報名原則:學生根據個人意愿選擇是否報名參加民辦學校招生,可以公民辦兼報。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學生可以選擇在學籍地報名或在戶籍地報名。
報名資格審核
①區內小學畢業生由學生和家長自行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自主報名,依平臺要求進行審核;其中,選擇回戶籍地報名的,需事先前往報名所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遞交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②區外小學畢業的洛江籍學生或符合我區公辦第三批招收對象條件的學生,選擇在我區報名的,于6月26日前到區教育局中教股遞交《小學畢業生回泉州戶籍所在地升學聯系函》、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截圖(加蓋學校公章)、戶口簿(居住證)及復印件等材料,審核通過后方可登錄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報名。
(二)錄取辦法及程序
錄取辦法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區內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泉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民辦九年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原則上應按學生或家長意愿優先直升本校初中部, 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當小學部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未超過初中招生計劃數時,一次性全部錄取。小學部畢業生錄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外校的,按本實施意見的有關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規定招生錄取。
錄取程序
提前批: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面向其小學部招生。
第一批:區內民辦初中學校面向中心市區招生。
第二批:在提前批和第一批結束后,招收計劃未完成的民辦初中學校,面向經批準的招生范圍內進行招生。其中,所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均應納入補招計劃。補招仍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
民辦初中學校照顧對象包括:①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須提供戶口本等有關證明材料);③經民辦學校董事會研究確認的本校教職工子女(應提供與學校簽訂用人勞動合同并在當地繳納社保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材料)。民辦初中學校上述有關申請照顧對象經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審核后,列入政策照顧生對象,學校隨機派位錄取計劃數為扣除政策照顧生對象后的剩余計劃數。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可單列錄取外,民辦學校其余報名對象均須按規定參加電腦派位錄取。
上述照顧對象第①類應于6月26日前,由該類照顧對象將填寫的《2020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附件4)及佐證材料,交區教育局中教股匯總審核;上述照顧對象第②③類由擬就讀民辦學校于6月26日前匯總確認后,將《2020年泉州市民辦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附件4)及佐證材料統一報送區教育局中教股審核。
關于民辦學校自主補招
民辦初中學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結束后,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可在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結束后,向區教育局申請自主招生補錄并遞交初招方案,經批準后按規定自主招生補錄,但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公民辦初中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學生;若擬錄取其他公辦初中學校對口直升的招收對象,必須經原對口直升學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同意。
錄取后管理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辦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轉入參與對口直升或隨機派位招生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招生政策規定統籌安排到公辦初中學校就讀。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一經產生,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派位結果。
洛江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