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21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王東源 文/圖)三天前,在洛江區陽光路郵政所路段,一輛小車撞上行人后,竟直接揚長而去。經過調查,洛江交警很快掌握了肇事車輛,也查到駕駛員施某聰涉嫌醉酒駕駛。目前,這名肇事駕駛員已經被警方拘留。

施某聰接受酒精測試
18日晚上10點多,洛江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接到警情,報警人稱在洛江區陽光路郵政所路段,有一名男子與小車發生碰撞,小車駕駛員沒有停車查看,而是揚長而去。民警趕到事故現場,發現一名身上帶有血跡的受傷男子,意識比較清楚,及時將其送完醫院治療。
很快,民警就掌握了肇事車輛的信息,并通知肇事司機施某聰前來接受調查。當晚,施某聰在朋友的陪同下到洛江交警大隊接受調查。在事故處理中隊,施某聰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氣。在距離交通肇事相當一段時間的情況下,施某聰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竟高達189mg/100ml。隨后,施某聰被民警送往東南醫院醒酒,經抽血檢測,施某聰血液酒精濃度達167.4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通過多種手段,民警還原了施某聰當晚的活動軌跡和醉酒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實。原來,肇事司機施某聰為洛江河市人,目前在一機械公司工作。18日晚上6點多,施某聰到洛江雙陽僑心街的一家KTV與朋友林某聚會。期間,他喝了五六瓶百威啤酒,找朋友借錢未果,想駕車前往另一個朋友陳某的家,不想經過事發路段時撞傷行人。
等到民警通知其前來接受調查,施某聰才在陳某及陳某妻子的陪同下到洛江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訊問期間,施某聰一再向辦案民警聲稱自己對撞傷行人的事毫無察覺。
施某聰醉酒交通肇事逃逸,不僅要承擔高額的賠償費用、駕駛證被吊銷,還將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訴,面臨嚴厲的法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