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1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王東源 文/圖)去年11月,洛江交警開展“百日安全行動”,持續發揮緝查布控系統作用。截止目前,洛江交警共查處車輛逾期未檢驗、假牌套牌、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1600余起。

小車未年檢被查獲
1月8日15時40分許,洛江交警大隊馬甲中隊正在轄區馬甲派出所路段開展緝查布控工作,系統預警一部車牌號為“閩CNC1**”的黑色小轎車存在車輛未年檢的問題,操作系統的隊員立馬通過對講機聯系在路面布控的民警,最終順利將該車攔截。駕駛員杜某表示,自己知道車輛逾期未年檢,但心想也就超了幾天,想等有空再去年檢,不想被交警攔查。因駕駛未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杜某將面臨罰款人民幣20元、記3分并暫扣車輛的處罰。
1月8日10時許,彭某駕駛閩CMD2**號牌小型汽車在洛江區安和路萬虹路路口被洛江交警大隊秩序機動中隊民警攔查。經核查,該車逾期未年檢。當民警指出彭某的違法行為時,彭某竟笑稱自己名下車輛多部,一時疏忽忘了該車未年檢,請求民警“通融過關”。隨后,民警向彭某宣傳了車輛逾期未年檢上路,將對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構成隱患,并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20元、記3分并暫扣車輛的處罰。
1月8日9時40分許,王某駕駛閩CA8G**號牌小型汽車在洛江區安和路萬虹路路口被洛江交警大隊秩序機動中隊民警攔查。經核查,該車逾期未年檢。民警依法對王某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車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20元、記3分并暫扣車輛的處罰。細心的民警還發現,王某的駕駛證已記8分,加上此次處罰記的3分,王某的違法記分將累記至11分,距離滿分只差1分,民警對王某進行了宣傳教育,希望王某今后依法、文明駕駛。
據介紹,緝查布控系統是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中的一項重要功能,當車輛經過卡口時系統會自動報警,一旦發現車輛逾期未檢驗、無牌、假牌、套牌、不按規定懸掛號牌,故意遮擋號牌等重點違法行為時,系統將第一時間向指揮中心預警,并報告車輛的行進方向、行駛位置等信息,指揮中心將就近安排路面執勤警力對其駕駛的車輛進行攔截并查處。2018年度,洛江交警緝查布控系統查處戰果位居全市第二,僅次于晉江。
洛江交警提醒,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年檢可以提前三個月進行。勿要再抱僥幸心理駕駛違法車輛上路,請時常查看一下車輛是否逾期未審驗,不要使用假牌套牌,以免被緝查布控系統精確預警、高效查處,造成您出行的不便及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