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醫療資源
醫療資源向人口10萬以上鄉鎮傾斜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將重新調整本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新增醫療資源重點向醫療資源薄弱的新區和人口流動比較集中的鄉鎮、人口規模在10萬以上的鄉鎮傾斜,鼓勵城市三級優質醫療資源向外延伸發展,使群眾能夠得到就近的醫療服務。將加強鄉鎮衛生院的升級改造建設,對服務人口較多、醫療業務量較大的甲類鄉鎮衛生院,可按照二級綜合醫院的標準進行規劃建設;乙類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可適度擴大床位。
要求在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區成片改造時,醫療衛生設施同步規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應當按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步。將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準入范圍,在調整和新增醫療衛生資源時,優先考慮社會資本;將對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實施相關優惠政策。
基層醫療機構可直接采購61種藥
我省將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向轉診用藥管理。對適應上級醫院轉診基層的高血壓、糖尿病、腦血管疾病后遺癥、慢阻肺、冠心病、高血脂等主要常見慢性疾病的治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在福建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直接采購診療需要的61種慢性疾病雙向轉診用藥。基層醫療機構按照實際需求,配備常見慢性疾病雙向轉診用藥,保證雙向轉診病人臨床用藥的需求。藥監部門將提高基本藥物和慢性疾病雙向轉診用藥的配送到位率。
《意見》還強調,各婦幼保健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不得擅自停止產科等核定診療科目的診療活動;對已經停止部分科室醫療工作的基層醫療機構要盡快恢復。
關鍵詞:
人才培養
擴大兒科醫學在福建的招生
我省將進一步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簡化人員招聘程序,加大醫學類人才引進力度。各地可根據醫院需求,制定《公立醫院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并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自主招聘單位要規范招聘程序,招聘工作由行政主管部門和省人事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其中,鄉鎮衛生院從2012年起三年內可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直接開考,同時報同級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應加強監督管理。
擴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兒科、急診科、重癥醫學科、醫學影像科(超聲醫學方向)招錄計劃,吸引外省臨床醫學畢業生到我省緊缺學科就業或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通過增加崗位津貼等措施引導醫學畢業生從事兒科、婦產科、重癥醫學科、超聲醫學科等緊缺學科。
同時,我省將積極推動、支持福建醫科大學和福建中醫藥大學申報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兒科方向)。主動與省外設置臨床醫學(兒科方向)專業的高校協調,爭取擴大臨床醫學(兒科方向)在福建的招生計劃。在保證培養質量前提下,適當增加福建醫科大學本科層次醫學影像學專業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