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0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謝姓出租車司機日前在臺南市一處路口停紅燈,因連續違規,在短短42秒內被警方開了3張紅單,讓他相當傻眼,發現是被后方車輛以行車記錄器拍照檢舉,但他認為同一時間對他開出3張罰單“不合常理”。警方表示,因謝在同一時間內有不同的違規事項,依法開罰沒有問題。
謝姓出租車司機停等紅燈時,被后方車輛用行車記錄器檢舉,在短短42秒內就開了3張交通違規紅單。
許多駕駛人車上裝有行車記錄器,成為檢舉違規的利器。謝姓運將接到3張罰單,時間都是“18時42分”,在明新路左轉金華路口,分別因“小黃”停在機車停等區、超越停止線、在直行車道左轉,被后方車輛以行車記錄器檢舉,交通大隊連開3罰單。
謝姓運將投訴,認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被連續開單并不合理,他雖違規,但違規情事是同一件,希望警方查證后,能改成只開一張罰單。
臺南交通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民眾檢舉案件一律會依事實證據開單告發,因謝姓司機分別違反不同交通法規,就算同一時間、地點,仍得依照不同違規事項開罰。承辦警察說,根據檢舉影片的證據,分別將謝男的3個違法行為,開出3張罰單,共罰款2400元新臺幣。
對此,臺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李合法表示,謝男是連續犯下3個不同的違規事項,被開3張罰單的確依法有據。警方說,檢舉者雖無獎金,但很多檢舉達人是為伸張正義而搜證檢舉,臺南市今年1月至今的檢舉案,已比去年同時期成長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