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勞保局”、“健保局”改為公務機關,900多名曾通過雇員升等考試的職員計劃轉任公務員,“考試院長”關中曾多次公開反對,強調雇員升等考試不是公職考試,“不具法律任用資格者在當局任職,就是黑官,黑官漂白情事絕對不容許!”
“銓敘部次長”吳聰成指出,當初當局舉辦的“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是屬于封閉性內升考試,不是對外公開競爭的公職考試,及格人員只能在“勞保局”、“健保局”等“行政院”所屬事業機構任職,但并非“公務人員任用法”所指“依法考試及格人員”。
“考試院”指出,當初雇員升等考試的簡章,都曾明定及格通過不具公務人員資格;如同軍法官考試雖然也由“考試院”舉辦,但及格錄用,同樣不具公務人員資格。
吳聰成說,“最高行政法院”早在2003年,就曾判定金融雇員升等考試及格,不具有公務人員資格,不得于行政機關任用。因此“行政院”在草擬組改“法案”的過程,“銓敘部”一直都持反對立場。
關中當初在“考試院”會聽取“銓敘部”報告組改修法意見時,也曾嚴正指出,“若當局還讓非經公開競爭考試及格人員取得任用資格,試問‘考試院’辦理考試又有何意義?”他認為草案絕對不合法,即使通過,“銓敘部”也應拒絕為這些人銓敘。
吳聰成說,“考試院”主張,“勞保局”、“健保局”組改后,這些金融雇員仍應比照原來的待遇、升遷直到退休,并領一次退休金,不能領月退。
“勞保局”:這些人都通過升等考試
“勞委會”將升格為“勞動部”,“勞保局”將從金融保險機構改為行政機關,依“勞委會”提出的“勞動部組織法草案”,“勞保局”488位雇員將轉任為公務人員。
二周前,“立法院”審議組織草案時,“銓敘部次長”吳聰成強力反對此事,認為是“假組改之名、大開方便之門”,并指出當局一年將因此增加53億元(新臺幣,下同)月退俸支出。
“勞保局”產業工會理事長王明華指出,這400多人,是在1970至1980年間先由“行政院”委托“青輔會”招考,成為“勞保局”雇員或約聘雇人員,任職滿3年后,若連續年考績達二年乙等、一年甲等,可參加“考試院”辦的“金融保險雇員升等考試”。
這些人通過升等考試,及格證書上還蓋有當時“考試院院長”孔德成等人用印;他不平地表示,怎能說轉任公務員是藉機“漂白”?
“當局一直把這些人當公務員管理”,“勞保局”常務理事陳棟梁說,雇員一通過升等考試就強制納公保,只是退休后領一次退休金,無法領月退。
陳棟梁認為,“勞保局”改制成行政機關,雇員只是配合“雇主”改制,卻無法與高普考同仁接受同樣待遇轉任公務員、領取月退俸,十分不合理,“我們在乎的是公平正義。”
健“勞保局”近千雇員轉公務員月退預算增百億
“行政院”同意“健保局”與“勞保局”近千名曾通過金融雇員升等考試者,得在“行政院”組織改造后,轉任公務員。但昨天“立法院”審查相關條文時,“銓敘部”堅決反對,民進黨“立委”也認為形同開后門,有違公平性,最后條文保留朝野協商。
“衛生署”將與“內政部”社會司等單位,合并為“衛生福利部”,“立法院”昨天審查“健保局組織法”修正條文草案”,其中第六條納入,對通過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及格者,得轉任為公務員。
此舉等于“健保局”、“勞保局”目前近千名金融雇員轉為公務員,其中“健保局”475人,“勞保局”有400多人。
但“銓敘部政務次長”吳聰成說:“千萬不可!”這近千名人員,將來如成為公務員,退休時可選擇月退,估計公庫要多支出近100億,成為財政一大負擔。
吳聰成說,當年當局銀行、保險機構雇用不少臨時人員,后來通過“青輔會”舉辦金融雇員升等考試,估計有1.6萬人通過考試,這些年陸續退休后,仍有數千人。此考試屬“封閉式內部考試”。
吳聰成表示,“健保局”改制前,這批金融雇員已要求過轉任公務員,并有人提出考選部核發證書,做為轉任理由,但“通過船員考試,也是‘考選部’發給證書”,“銓敘部”還是一樣立場反對轉任,否則“早期擋那么多次,這次不擋,不公平。”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和吳宜臻也反對“政院”版條文。與會“立委”表決后,7名國親兩黨“立委”贊成。但吳宜臻表示,“勞保局”日前送相同“法案”,已送朝野協商,“健保局法案”也應比照辦理,最后決議送朝野協商。
“健保局長”黃三桂說,這批金融雇員為配合“健保局”于1995年成立時,由公保處和“勞保局”隨組織改造轉任,“行政院”版既同意,“健保局”樂觀其成。
對“健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后,公庫將多支出51億元,黃三桂說:“數字沒那么多。”“健保局”由事業機構轉為行政機關時,許多員工被追繳應自行負擔的提撥退休金,即俗稱的“買年資”。有人多則繳回100多萬元,少則幾十萬元。
“健保局”:月退支出不知怎么算的
當局組織改造問題浮現,“健保局”、“勞保局”人員是否得轉任公務員問題,引發爭議。“研考會主委”宋余俠昨天表示,為讓組改有更多彈性、化解人員移轉爭議,才設計“有條件選擇轉任”,應不致產生增加公庫百億元負擔、轉其他部會任職等問題。
宋余俠在“行政院”記者會表示,這些金融雇員、專門技術人員、技術條例的技術人員,過去也通過考試、領有證書,必須保障其工作;這三類人員可不經高普考并入行政機關內,但并非轉為正式公務人員,薪資、待遇、福利仍需回到其個別規范。
不過昨晚他又說,他在記者會是在說明留任者的處理情況,相關規定仍以人事總處說明為為準。宋余俠說,因這些人員的待遇較公務員高,“若轉公務員,待遇馬上減少”,應不致出現全轉公務員情況;且若是留任,就不會有轉任至其他部會任職問題。
隨著“衛生署”升格為“衛生福利部”后,既有的“健保局”也將升格為“健保署”;“健保局人事室主任”戴振枝表示,該局目前留用的金融雇員,雖然享公保,但領的是單一俸給制,沒有子女教育補助及交通津貼等,將來退休也沒有月退俸。
戴振枝表示,如果當局同意轉任公務人員,才可以買年資,享有月退俸;至于“銓敘部”擔心將增加支出逾50億元,“健保局”也不知從何估算而來。
臺媒:倉促上路組改亂象叢生
從“交通部”改名爭議到勞“健保局”近千名雇員“升格”為公務員—,因著一部倉促通過的“行政院”組改法案,而輪流上演一幕幕荒謬劇;當局原欲通過組改提升效率,但這部未能堅持上位思考的“組改法”,亂象接踵而至。
組織改造是為了業務整并、統一事權、再造當局效能。以“交通部”為例,原本“營建署”轄下的基礎建設業務,要并入“交通部”,修法前夕,卻又決定留在“內政部”,讓“交通部”白忙一場又要花大錢改名;“勞、健保局”派任人員反而在組改中順勢變身為公務員。組改從拼競爭力變成拼升格、擴權,早已偏離組改初衷。
為何組改荒腔走板至此,正因一開始組改版本就是急就章,且一輪始通過了“行政院組織法”,但當各部會提出各部會的“組織法”時,“有本事”的單位就各顯神通,拼命擴充業務。
組改本該具有前瞻性,當局要盱衡情勢及新興挑戰,及早做好規劃,有些須強化的業務,不僅不該瘦身,還應增設部會或增加員額;有些功能相近或業務萎縮的單位則通過重新整并,有效精簡員額。
結果最重要的步驟沒做,甚至倒過來,先訂下總員額再談組織改造,就像不管身量,先把衣服的尺寸定好,現在能做的就只剩下決定衣服的顏色、鈕扣式樣,結果可能是根本不能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