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征收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為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征繳和支付工作,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昨日就參保單位人員業務變動申報做了補充通知。
通知要求,參保單位辦理新招收、錄聘用、調入、軍轉安置及符合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核增業務時,應按市機關社保中心業務規范要求提供完整的資料,資料不全的,待補齊材料后方能辦理增員業務。參保單位辦理在職人員辭職(辭退)、調出、在職轉退休、死亡及退休人員死亡等核減業務時,應根據辦理時限要求當月減少、當月申報。在職人員核減業務辦理時限:每月10日前;退休人員核減業務辦理時限:每月月底前(當月死亡應當月申報)。
辦理時限前因客觀原因無法及時申報核減業務的參保單位應由單位社保專管員與市機關社保中心相關業務科聯系口頭申報,同時將《關于參保人員養老保險核減業務的申請》傳真至市機關社保中心(傳真:8249513),由業務科暫停其繳費或發放養老金,待參保單位資料齊全后再辦理核減業務。如因未及時申報造成養老金多發放,參保單位應主動將多收到的養老金按原渠道退回市機關社保中心支出戶,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市機關事業社保中心業務經辦科室聯系電話及職責:
1.參保登記大廳:辦理新系統在職人員參保業務,主要是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聯系電話:8250316。
2.基金征收科:辦理老系統在職人員參保業務,主要是試點期間已全員參保的差額撥款、自收自支和部分全額撥款單位。聯系電話:8239175。
3.待遇支付科:統一辦理退休人員業務,聯系電話:824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