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12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業化問題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治理佛教道教領域商業化問題。
近年來,商業化一直是佛教道教發展過程中的“重災區”。這些年,我們被哪些亂象坑了又坑?今天,小編就為您細數佛教、道教商業化亂象十宗罪。
第一罪:信仰竟成自家財產 村里致富全憑它
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必須堅持非營利性質。任何佛教道教場所都不能由組織或個人來進行投資或承包經營。
但在河北易縣,馬頭村的奶奶廟“紅”極一時,引來罵聲一片。因為這些奶奶廟按照“股份制”“租賃承包”“分紅提成”的模式經營,為了經濟利益胡亂造神、把信仰當生意做。
就是這樣的“奶奶廟”,竟成為當地村民的致富“法寶”。十余年來,奶奶廟成為馬頭村的經濟支柱,每年30余處廟舍的總收入高達近千萬元。
而所謂歷史悠久,十分靈驗的“奶奶廟”,是馬頭村村民近四十年來集資修建。集資村民是原始股東,廟舍以村里人競標承包的形式來管理。每天有村民按時按點上班,收取游客的香火錢。
第二罪:旅游景區還是佛門圣地 傻傻分不清楚
我國有大量旅游景區以佛教道教活動場為主要的游覽內容,一些景區對佛教道教活動場所收取高價門票,也會借助佛教道教名義開展活動、謀取利益。?
法門寺景區建成后,分屬旅游和宗教部門管理的法門寺景區與法門寺界限模糊。景區里所供奉的佛指舍利,以及大量的宗教元素讓被“模糊”的游客見佛就拜,分不清寺院與景區是何種關系。
在2012年,法門寺景區就曾深陷涉嫌違規借教斂財的丑聞。景區在與法門寺所簽協議過期的情況下,依然使用法門寺的名義,售賣高達120元的景區門票。而景區開業前,法門寺門票售價僅28元。
在售賣高價門票外,景區內收費項目的花樣也不斷翻新。推出天樹、地樹供養,每棵每年4800元;在合十舍利塔內供奉佛龕,每尊近兩千元;購買佛茶成為了結殊勝佛緣的捷徑;捐獻羅漢像建造的游客還能將名字刻上石碑。
第三罪:大廈頂樓驚現大佛,佛像還能梳背頭
大型露天宗教造像不能由任何組織或個人來投資修建,而在宗教活動場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更是嚴禁行為。這些年,我們見過的露天奇葩大佛還少嗎?
在合肥市環球金融廣場招商中心的頂層,就曾修建了一處佛像廟宇。5尊金色佛像,4尊銅色佛像屹立在大廈樓頂,還有2間類似廟宇的建筑。
而同樣的樓頂大佛也驚現鄭州。今年三月,在鄭州新密市的一處廢棄廠房樓頂,有一尊5米多高的大佛,正襟危坐,從遠處便能看到,異常醒目。
除了樓頂建造佛像,一些打著佛像擦邊球的私人造像也令網友大乎“受不了”!有網友在洛陽龍華歡樂園發現一尊奇葩“大佛”。乍一看,端坐在蓮花座上的造像是金光燦燦的彌勒佛,但發型是現代的“背頭”,身上也疑似穿著“汗衫”。
第四罪:燒高香等于燒高價香 天價香背后藏騙局
佛教道教活動場所作為文物保護單位,文明敬香是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而減少劣質違規燃香類產品的生產和使用,對于優化寺觀環境也大有裨益。
然而現實卻是這樣:
單日香客流量近50萬人次,首炷香被拍88萬元的現象比比皆是。
更有游客非主動消費,而是被自稱工作人員的騙子誘導上香。例如在九華山景區,騙子會以搭車為由,引導外地游客去推薦的香火店購買幾千元的高價香。
第五罪:表面放生,實則殺生 愛心化身“產業鏈”
許多佛教、道教信徒熱衷參與放生活動,但對環境保護卻缺乏概念,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破壞生態環境、危害人身安全的放生行為。
福建廈門南普陀寺的烏龜放生池里,木板上爬著的,全都是外來物種巴西龜。
佛教道教界以外的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佛教道教名義開展放生活動。而利用放生活動開展商業性經營,更是堅決禁止。
海南三亞的南山佛教文化旅游景區內,有一座放生屋,放生小魚收費39元每條,放生海鰻88元每條,放生海龜的價格則根據海龜的大小和重量從1999元到19999元不等。
據記者調查, 在這樣的放生屋中,“放了又撈,循環利用”實屬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