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仙游縣政府獲悉,仙游縣殘聯、人社、財政等部門聯合實施社會保險補貼,該縣符合補貼條件的個人可在每年6至7月間,向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提出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通過自主創業、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的殘疾人及其雇用的殘疾員工、靈活就業的殘疾人,并符合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了就業登記,辦理就業創業登記證,以個人身份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等有關條件,補貼標準為每年按照本地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繳費金額的5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據悉,符合補貼條件的殘疾人應于每年6至7月間向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所提出申請,經縣殘聯、人社、財政等部門審核、審批、審定后,可在每年10月底前領到社會保險補貼,若在規定期限內未申報,則視為自動放棄。(海都記者 陳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