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期間,莆田民間有“初三吃螺”的習俗,而每年4月至8月恰是麥螺中毒高發期。近日,海都記者走訪市場、餐館發現,市場仍有銷售麥螺的現象,不過銷量不如以前。據了解,麥螺本身無毒,但在代謝過程中會產生“河豚毒素”。莆田市食藥監局表示,目前禁止市場出售麥螺,前段時間在涵江發現有攤販出售麥螺,已責令下架。
走訪:仍有攤主出售麥螺
在莆田民間,端午節也稱“五日節(祭)”,按照“初一糕,初二粽,初三螺,初四艾,初五吃一天”的程序進行。其中“初三螺”指的就是吃麥螺。可近年由于吃麥螺中毒事件多發,食用麥螺現象已大大減少。
但連日來,記者走訪市區南門農貿市場、下磨市場、天九灣市場等地,雖未在攤點發現售賣麥螺,但有部分攤主表示家中有存貨可賣,只是沒有擺出來。多位攤主表示,以前發生過吃麥螺中毒現象,現在部門不讓賣,銷量很差,漁民一般也不會去撿。
記者又走訪了各大酒店和一些餐館。店主均表示,現在不會再做麥螺這道菜,被部門查到會罰款。
部門:售賣將嚴厲查處
莆田食藥監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麥螺的毒素類似河豚毒,一般烹調溫度很難將其破壞。因為水域、季節的不同,麥螺所吃藻類有可能有毒,也可能沒毒,含毒量也不相同。“目前麥螺毒素還沒有特效藥,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吃。”該工作人員提醒。
記者了解到,福建省各級衛生監督部門已對餐飲單位發出了禁止銷售加工麥螺的告示,若還有餐飲單位經營麥螺,將責令停止生產經營;除了罰款外,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吊銷衛生許可證。
莆田食藥監局流通科工作人員介紹,前段時間在涵江市場發現有攤主出售麥螺,已立即責令下架,繼續售賣將嚴厲查處,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也會重點關注銷售麥螺的現象。
□吃麥螺中毒黑檔案
2015年6月,荔城區黃石鎮爺孫倆食用麥螺,孫子深度昏迷,送醫院時已心跳驟停,經22天搶救仍無法自主呼吸;
2007年5月,莆田荔城區長豐村,9人食用麥螺中毒,其中5人住院;
2005年7月,霞浦縣溪南鎮,漁民陳某食用麥螺后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
2005年5月,羅源縣4人因食用織紋螺發生食物中毒,其中1人死亡;
2004年6月,仙游縣發生兩起食用麥螺中毒事件,3人住進醫院接受治療;
2002年4月30日至5月11日,寧德、莆田等地先后發生7起30人因食用織紋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其中2人死亡。(海都記者林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