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莆田城廂區交警一中隊在城廂區文獻路與龍德井交叉口進行執勤時,發現駕駛人員林某英(女,32,秀嶼區平海鎮)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執勤人員將其攔下。
經查,該駕駛員未取的駕駛證,同時執勤人員還發現該駕駛員有酒駕嫌疑,對其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飲酒駕駛機動車(酒精檢測呼吸值:42mg/100ml),該車駕駛員屬于無牌無證酒駕。
隨后,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該駕駛員作出了相應的處罰: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罰款200元,扣留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罰款300元;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罰款1000元;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罰款100元。(通訊員 胡雪梅 本網記者 王龍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