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我市已開啟《食品流通許可證》與《餐飲服務許可證》“兩證合一”工作,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
據悉,在食品經營許可方面,我市將采取“新證新辦法、老證老辦法”的原則。即2016年6月1日前已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原《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持有者按規定于2016年底前換領新證。原《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原《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條件審核證明》于2016年底前未換取新證者,由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2016年6月1日后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延續、變更等手續的,按新辦法辦理。同時按照不同品類、風險高低、品種監測、過程監管和全覆蓋的原則,對食品進行分級分類許可,全環節、全鏈條風險管控,打通了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的“最后一公里”。(記者 吳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