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下午記者在現場看到,樓房外腳手架已拆除。

法院人員現場協調解決。
樓房施工方和腳手架承包方因工程結算存在糾紛,導致樓房外腳手架承包施工方拒絕拆除樓房11層以下的腳手架。而這些腳手架經風吹雨淋銹蝕嚴重,威脅周邊公眾安全。昨日記者獲悉,經蕉城法院協調督促,這處位于市區蕉北街道的某樓房外的腳手架現已全部拆除,成功消除了一大安全隱患。
據介紹,該樓房位于市區蕉北街道署前路沿街地段,于2012年10月動工建設。2015年10月,該樓房外立面裝修基本完成,12層以上腳手架已拆除。但因工程具體施工方謝某禧與腳手架承包施工方胡某愛、周某祥工程款結算存在糾紛,胡某愛、周某祥在工程款結算前拒絕拆除該樓房11層以下的腳手架。 據了解,這些外腳手架經長期風吹雨淋,已經嚴重銹蝕,嚴重威脅周邊市民的安全。“這里經常有學生家長來接小學生,如果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一住在附近的市民介紹說。
今年3月21日,該樓房承包方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蕉城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謝某禧、胡某愛、周某祥拆除該樓房11層以下外腳手架,以消除這一安全隱患。蕉城法院受理案件后,積極組織各方協調,于5月20日促成原被告就相關工程款結算、外腳手架拆除等事項達成調解協議,并積極督促胡某愛、周某祥開展拆除工作,終于成功消除這一安全隱患。(記者 陳健 通訊員 葉成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