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定區金砂鄉下金村原黨支部書記張應蘭違反財經紀律問題被區紀委立案調查。
張應蘭利用職務之便,違反財經紀律,于2014年12月在工程項目中虛增征地補償款和青苗補償款,用于支付該村2014年度的招待費。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此外,2014年10月,永定區紀委還查處了金砂鄉上金村黨支部書記范金林違反財經紀律,變相報銷村級招待費問題。2013年10月,范金林借用村部裝修項目,虛增裝修工程款,變相用于支付村級招待費用。區紀委給予范金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今年來,永定區紀委結合村級組織換屆重要時間節點,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突出問題和腐敗問題,突出查辦基層干部虛報冒領、侵吞挪用各類專項補貼、截留強農惠農、扶貧救濟、低保醫保資金,多貪多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保持“零容忍”,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通訊員 馬斌 永紀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