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組巡視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到位,會議多、文件多等形式主義仍然存在。黨建工作責任制不夠落實,黨組成員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會較少,民主生活會不夠嚴肅,部分黨員未按時交納黨費。個別干部涉嫌違規購買房改房。存在鋪張浪費現象,公務接待不規范,會議管控不嚴。違反干部任職回避制度,有的領導干部在協會違規兼職。
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一組巡視省總工會黨組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去除“機關化、行政化、娛樂化”效果不夠明顯,工會組織群眾性特點體現不夠鮮明,在普惠職工、精準幫扶、維護權益等方面發力不夠。未按規定交納黨費,黨組織機構不健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到位,落實省委“五抓五看”缺乏有效管用措施,對黨員干部管理監督不嚴;紀檢機構對違規違紀問題查糾力度偏弱。違規發放獎金補貼,個別干部借公務之機繞道旅游。選人用人不夠規范,適應工會組織特點的機關干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物資設備采購、財務管理存在廉潔風險。
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一組巡視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福建省委員會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不夠有力,“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部分“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中心組學習制度不健全,對黨員干部參加專項教育要求不嚴,基層黨組織換屆不及時,黨費使用和發展黨員工作不規范。履行“兩個責任”意識不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不到位。會議費、培訓費管控不嚴。干部出國(境)證照管理不嚴,個別干部在兼職的協會違規領取補貼。機關和所屬協會混為一體,違規到所屬協會報銷費用,違規占用所屬協會辦公設備。公共資源未通過市場化方式配置。
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一組巡視省婦女聯合會黨組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黨組議事規則執行不夠到位;婦聯及婦女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機關化、行政化現象。思想建設抓得不夠緊,對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指導不夠,黨費收繳、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不規范。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對黨員干部疏于日常教育管理監督;紀檢機構主責主業不突出。出國(境)購贈禮品手續不完整。退休干部在社團違規兼職取酬清理不到位,出國(境)證照管理不規范。專項資金未能專款專用;下屬單位國有資產賬實不符,資產處置涉嫌國有資產流失,違規采購物資。
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二組巡視省委黨史研究室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領導班子抓大事議大事能力不足,主責主業擔當不夠,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貫徹上級部署滯后。重業務、輕黨建,一些黨員干部未經審批擅自出國(境)。“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班子成員未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一些干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濫發獎金、補貼、福利,“三公經費”控制不嚴,公款旅游或變相公款旅游。干部培養和專業隊伍建設不夠重視,選人用人不夠規范。紀念館工程建設不規范,財務內控制度執行不嚴格。
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二組巡視省檔案局黨組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推動上級決策部署落實不到位,缺乏責任擔當。重業務、輕黨建,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不到位,黨組織生活形式化、平淡化。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對黨員干部的違紀問題,以批評教育代替黨政紀處分;機關紀委“三轉”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公務接待不規范,違規發放津補貼。選人用人不夠規范,個別處級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程建設資金審核把關存在漏洞,項目招標、采購違規,固定資產長期未入賬管理。
省委省直部門巡視十二組巡視省委黨校(福建行政學院)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校委領導核心作用不凸顯,聚焦主業主課不突出,智庫作用發揮不夠明顯。重業務、輕黨建,理論學習教育“高舉輕放”,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一些黨員干部未經審批擅自出國(境)。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班子成員未認真履行“一崗雙責”;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文山會海”問題依然突出;個別下屬單位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部選任“三超兩亂”問題依然存在,部分處級干部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財務管理不嚴格,科研項目管理、經費使用不規范。
省委專項巡視一組巡視“回頭看”福建石油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弱化,對中央和省委推進國企改革、加強國企黨建的方針政策貫徹不到位,對上輪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力。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不到位,發展黨員工作不夠規范,未按規定交納黨費問題突出。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紀委“三轉”不到位,主業主責不突出。接待費、差旅費報銷不規范,公務車輛維修不規范。選人用人不夠規范。原材料和物流服務采購存在權力尋租空間,個別建設項目未公開招投標。
省委專項巡視一組巡視“回頭看”連城縣委期間,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主要是:縣委對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領導不夠有力,對上輪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力,以上率下抓黨建的導向和氛圍尚未形成。縣直機關黨建邊緣化、形式化、庸俗化的問題比較突出,農村黨組織軟弱渙散、整頓轉化成效不明顯,有的黨員未按規定交納黨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有力,落實省委“五抓五看”有效管用措施不多;土地征收出讓、工程項目建設、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面問題反映強烈;“為官不為”問題比較突出,侵害群眾利益案件多發。“四風”整治不夠有力,私設小金庫、公款旅游、違規發放津補貼等頂風違紀行為時有發生。執行組織紀律不嚴,頂風超配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