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省物價局的昨日消息,《福建省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日前出臺,明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根據該辦法,景區門票實行一票制,未經審批不得設置園中園門票。景區內其他各類服務收費項目不得與門票捆綁銷售。
據介紹,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依景區屬性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價格和景區內配套的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非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則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合理確定票價水平,加強價格自律。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價格應體現公益性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實行分類定價:除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外,各級文化、文物部門歸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館、紀念館,列入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的景區和以愛國主義教育為目的舉行的各種展覽應向社會免費開放;對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城市休閑公園應實行免費開放,暫不具備免費開放條件的,應實行低票價;對保護性開放的重要文物古跡、重要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等,應考慮景區保護和適度開放等因素,按照保本或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門票價格;制定與宗教活動場所有關的景區門票價格,兼顧各方合法權益。
各級價格部門制定的景區門票及景區內配套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均為最高限標準,景區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適當下浮,但不得上浮。
該辦法還要求,合理確定景區門票價格調整期限和調整幅度。同一景區門票價格上調頻率不得低于3年。門票價格一次提價幅度為:50元以下的不超過原票價的35%;50元~100元的(含50元)不超過原票價的30%;100元~200元的(含100元)不超過原票價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不超過原票價的15%。有淡旺季票價的,提價幅度以旺季票價為準。景區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向社會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景區門票實行一票制,未經批準不得設置園中園門票;一般情況下,景區在出售門票時不得強制代收旅游者保險費及其他任何費用;景區內其他各類服務收費項目應單獨銷售,不得與門票捆綁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