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旅游局發布《福建省體育旅游休閑基地建設與服務規范(試行)》《福建省養生旅游休閑基地建設與服務規范(試行)》。
體育旅游休閑基地申報的經營條件包括:基地綠化率達50%以上,年接待游客不低于10萬人,經營效益良好,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明顯;每年至少需要承接或舉辦相關運動賽事一次以上(含一次);設施齊全基地景觀特征鮮明,環境安全、干凈、整潔、衛生等。
評定養生旅游休閑基地必須具有一定體量、優質的、相對集中的、可供旅游休閑利用的優勢養生旅游資源。應充分應用自身的優勢資源和當地文化,發展具有明顯特色的養生旅游休閑基地,如生態、溫泉、茶文化、海洋、中醫藥等類型的養生旅游休閑基地。(記者 祁正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