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土地調控的通知》,旨在合理調控房地產用地的供應節奏,推進房地產去庫存和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 福建省將完善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土地拍賣時,如果土地競價的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可現場中止拍賣,采取“限地價、競房價”或“限地價、競配建”等方式來出讓土地。
《通知》明確,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小于12個月或房價上漲較快的市縣,應擴大供地規模,加快供應節奏,滿足市場需求,穩定市場預期;庫存去化周期超過24個月的市縣,應明顯減少用地報批、供應規模。
商品住宅或商業辦公庫存去化周期超過36個月的市縣,須暫停出讓商品住宅或商業辦公用地,規劃部門不得出具相應規劃意見,省國土廳將暫停受理相關市縣相應用途新的用地申請。
對于個別地方地價過快上漲的問題,福建省將完善土地公開出讓方式。土地拍賣時,如果土地競價的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可現場中止拍賣,采取“限地價、競房價”或“限地價、競配建”等方式來出讓土地。
《通知》指出,要加強房地產購地資金的監管,此舉旨在降低融資杠桿,切實防范風險。按照規定,福建省將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發行債券、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融資的資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
《通知》還要求各地加快房地產閑置土地的處置,受讓人未按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嚴格按違約處理;對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責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收回,在整改到位前,相關企業將被禁止在全省范圍內參加土地交易活動。
(記者 肖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