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6月1日電 今天是“六一”兒童節。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福建省法院少年審判工作的有關情況,并發布11個福建法院少年審判與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記者注意到,這些典型案例涉及留守兒童犯罪、校園暴力犯罪、拐賣兒童犯罪等,既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有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
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段思明介紹,福建各級法院正加大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懲治力度,對此類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15年,全省法院審結強奸幼女、猥褻兒童、拐賣兒童、收買被拐賣兒童、遺棄兒童等刑事案件265件326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4人。
目前,全省有5個中級法院42個基層法院設立獨立建制的少年審判綜合庭,8個基層法院設立獨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審判庭,14個基層法院設立少年刑事案件合議庭。2013年以來,福建省共有3個法院(法庭)被命名為全國“青少年維權崗”。
據介紹,留守兒童犯罪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福建法院提出,預防留守兒童違法犯罪,應當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司法“四位一體”的犯罪預防及矯正機制。其中,司法預防要完善留守兒童法律服務機制。例如,注重延伸幫教,采取判后回訪幫教、會同家長及社區矯正機構制定實施幫教措施、協調解決再就學就業等多種方式,促進失足青少年改過自新、融入社會。全省法院定點掛鉤幫扶村居社區55個,通過發起小額愛心資助公益活動、組織“愛心媽媽”與留守兒童結對子等活動,推進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工作落到實處。
下一步,全省法院將著力打造少年審判與家事審判的“強強聯合”。(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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