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3月20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今日召開龐某非法經營疫苗案查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查處工作進行再部署。今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疫苗行為的通知》和《關于立即組織藥品經營企業開展與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件有關問題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徹底查清山東省濟南市非法經營疫苗涉案產品來源去向,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成立疫苗查處專案組,會同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調查盡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對屬于上線的,要查明銷售單位和人員以及銷售的品種、批號、數量等;對屬于下線的,要查明購進單位和人員以及購進的品種、批號、數量等。對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涉案的線索,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并配合查明最終銷售去向及使用人員情況。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案件查辦中,發現涉案產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區、市)的,要及時通報相關地區組織協查。對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對已用于人體接種的,會同衛生計生部門迅速查清具體情況,并對接種效果進行評估。
通知還要求,在案件查處中,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通報案件線索信息,對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聯合查處。對發現的非法經營案件,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從重查處。各地案件查處情況實行每日報告,立案、調查、處罰等進展情況以及在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問題,于當日16時30分前上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匯總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也立即組織轄區內所有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開展自查工作。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應在3月25日前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向個人銷售疫苗的,應報告銷售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批號、銷售去向、銷售時間等;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的,應報告來源以及購入疫苗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批號、購入時間等;已經使用的,還應報告使用或銷售的詳細情況。
與此同時,還要查清有無與山東涉案嫌疑人龐某業務往來情況;查清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的沈宇航(福建莆田,13905946200,屬龐某上線)與龐某的具體業務往來情況;查清陳姜霖(福建寧德,15859368881、13599809100,屬龐某下線)、陳榮強(晉江,15880733440,屬龐某下線)從山東龐某處進貨情況以及銷售的具體情況,其中銷售給批發企業的,還要進一步查清銷售給下一家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福建有關涉案人員向山東涉案嫌疑人龐某非法購進疫苗情況,待進一步核實查清后將及時向社會公開。(劉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