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3月18日訊 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男子結伙多次非法瘋狂盜采、運送海砂,造成礦產資源損失逾百萬。近日,該案經廈門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林某等5人非法采礦案經一審判決,買賣雙方均獲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到十一個月不等的刑期。據悉,這是我省首例盜采海砂的案件。
檢方介紹,2015年3月11日晚上,廈門翔安區歐厝海域上,阿升、阿明等人駕駛一艘采砂船在非法開采海砂時,被海洋與漁業部門的執法人員現場查獲,并被當場繳獲海砂702立方米。
當地警方對采砂船進行搜查時,意外發現記錄開采海砂情況的一本“每日抽砂簽證單”,還有12本收款收據。
根據這些記賬內容,截至案發,這艘采砂船非法開采海砂210船次,共計10萬多立方米。經鑒定,該采砂船非法開采的海砂礦種為建筑用砂,因非法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價值共計102萬多元。
經查,這伙盜采海砂的漁民都受雇于林某。林某將采得的海砂出售給林某松、康某等人。(海都記者 朱敏敏 通訊員 檢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