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調查數據顯示,1月,我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1.2%。其中:城市上漲1.3%,農村上漲0.9%;消費品價格上漲0.7%,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1%。與去年12月相比,今年1月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0.5%。
八大類商品和服務價格呈“四升四降”態勢:食品煙酒類上漲3.2%、居住類上漲0.7%、教育文化和娛樂類上漲1.3%、醫療保健類上漲4.3%;衣著類下降1.9%、生活用品及服務類下降0.5%、交通和通信類下降1.3%、其他用品和服務類下降0.6%。(記者謝賢偉通訊員林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