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查處了有關單位和部門虛報套取、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未及時下達專項資金問題,經監察部審核,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問責9名相關責任人。

2015年10月以來,福建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國大督查第三批核查問責工作的部署,對福州市農工商(集團)總公司虛報套取專項資金問題、南平市松溪縣規劃建設和旅游局、縣城建綜合開發公司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問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未及時下達省本級財政安排的體育產業發展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兩項專項資金問題,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上述三個問題,共有9名相關責任人(含正處級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黨內嚴重警告4人次,黨內警告4人次,行政記大過1人次,行政警告1人次。截至2015年10月,有關問題均已整改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