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消費者在途牛網報名歐洲四國游,途中被同行的團隊成員打傷,導游當時安撫他回國后解決,但回國后就再也聯系不到導游。途牛網稱,消費者只能自行報警或起訴,但打人者并不是途牛的客戶,所以無法提供對方信息。《天天315》本期關注:游客在境外游中被打傷,應該誰來負責?
央廣網北京7月20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目前正值暑期,出境游成為很多家庭的選擇。雖然我們一直在倡導文明出游,對旅游陋習說不,但難免發生意外。一旦在報名旅行團,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游過程中,與人發生沖突,應該如何應對?
周先生和愛人今年1月份在途牛網上訂了歐洲四國游,在法國發生了意外狀況。他在參觀凡爾賽宮的時候有些迷路,沒有按時回到團隊,導致和團隊的其他成員發生了沖突,被同行的團隊成員打傷。
周先生介紹:“它并不是途牛自己組織的一個歐洲行,是拼團形式的。到那兒之后,他們拼了一個叫北京華遠旅行社的團,團里的人是全國各地拼過來的,有哈爾濱、大連、鄭州的,這個團當時就19個人左右。在法國參觀凡爾賽宮的時候,我們兩個人可能有點迷路,返回過程中遲到了。后來遇到了同團鄭州的6個人。當時6個人圍上我們,上來就是辱罵,我什么都沒說,也沒跟他們對罵。緊接著其中有兩人就直接動手,打了我,當時就在凡爾賽宮停車場。”
周先生說,他被打的時候,導游并沒有在現場。后來據導游說,是出去找他了。事件發生后,他在法國當地想要報警,被導游勸阻,說回國之后一定給他一個說法。但回國后,導游就消失了。
周先生稱:“他(導游)怕事件鬧大,影響他的工作,就拽著我,然后我們就稀里糊涂上了大巴車。在這個過程當中,他跟我保證說肯定給我做主,回去協商解決。回國之后,這個導游徹底不認賬,我給他打電話,不接,發信息也不回,導致現在事件沒法解決。”
周先生回憶,發生沖突的當天,他去法國一家醫院就醫,處理了傷口。共花了35歐元。他隨后聯系了途牛網和這次組織他們出境游的北京華遠旅行社,希望討回公道。但雙方都認為和自己沒有關系,也不愿意透露打人者的信息。
周先生說:“跟北京華遠旅行社,包括途牛都有溝通,雙方就沒想解決這個事件。途牛網很表面地說了解一下我的訴求。北京華遠旅行社的態度更是差到極點,意思是‘這件事跟我一點關系都沒有,你們私人之間事件。’我問能否將打人者的信息告訴我,后續跟他協商賠償等。他說不能透露打人者的信息。”
無奈之下,周先生根據當時與途牛網簽訂的合同當中,保護游客安全義務的條款向法院起訴,但被法院駁回。理由是這件事情只和打人的當事人有關系。
周先生介紹:“從合同條款當中的一項,沒有盡到義務導致旅游者受傷這個角度,我找律師起訴了北京途牛和北京華遠旅行社,但直接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從合同條款角度說,這個事件的發生是因為肇事方、打人方,他們是直接責任人。途牛和北京華遠旅行社,他們并不是直接的責任人。”
途牛網的客戶投訴部門對這件事情的解釋是只能在周先生的維權過程中起到協助作用。
途牛客戶投訴部:“這個事情我們只能是幫您進行協助,我們這邊確實不提供打人者的信息,這涉及到客人的隱私。如果涉及到顧客的隱私問題,只能通過報警的方式,讓警察進行協助調查。”
而北京華遠旅行社的一位工作人員稱,的確不能隨意的透露客戶信息。
北京華遠旅行社工作人員:“正常而言,確實不能隨便把信息給到您,除非是執法部門、公安或派出所的要求我們才可以這么做。我覺得只能走法律程序起訴了。”
關于這一話題,中國消費者協會原副秘書長武高漢以及北京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共同作出分析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