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哈爾濱訊(記者 劉傳江)針對兒童電動玩具樣式繁多、價格各異,質量和性能參差不齊的現狀,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日前對哈爾濱流通領域銷售的部分兒童電動玩具進行了比較試驗。20批次兒童玩具樣品中有4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
此次比較試驗的20批次樣品由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組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哈爾濱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大直街店、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第五分公司、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哈爾濱中山路分店、哈爾濱中央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哈爾濱新一百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等超市隨機購買,包括電動遙控玩具15種,慣性玩具車2種,變形機器人3種。
比較試驗依據強制性標準 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性能》、GB19865-2005《電玩具的安全》等標準,對兒童玩具的材料、可觸及的銳利尖端、活動部件間的間隙、可觸及的銳利尖端、活動部件間的間隙、玩具警告標識、電動玩具充電電池等項目進行檢測。
結果顯示,20批次兒童玩具中,標稱汕頭市瑞誠玩具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玩具工程車、汕頭市澄海區文藝玩具有限公司救護車、汕頭市澄海區寶樂星玩具廠生產的慣性車、汕頭市澄海區群燁塑膠玩具廠生產的遙控車等4批次不符合標準要求。
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兒童電動玩具時,要認真檢查商品檢驗合格證、說明書注意事項內容是否齊全、是否有“3C”認證標志。根據國家規定,童車、彈射玩具、電動玩具等6大類16種兒童玩具,全部實施強制性產品3C認證,是否具有3C認證標志,是選擇這些玩具最直觀的方法。同時,玩具外包裝或說明書應標明生產廠商的信息、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
哈爾濱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大家長在給孩子選購玩具時,應避免購買工藝粗糙、重金屬超標、外形棱角鋒利的兒童玩具,以及外形不適宜兒童年齡段的玩具,一些玩具棱角過于鋒利,含有小零部件,極易對兒童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