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天津聯通月緯路營業廳的“捆綁”寬帶宣傳單。
中國消費者報天津報道(戴斌 記者 萬曉東 文/攝)裝寬帶本是一項獨立的業務,然而近日,多位天津消費者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他們在天津聯通營業廳辦理寬帶業務時被告知,不能單獨辦理寬帶業務,只能辦理綁定手機卡及網絡電視業務的套餐。記者就此在天津市近20個聯通營業廳暗訪調查發現,此類問題普遍存在。
用戶投訴
寬帶到期無法續費
天津市河東區消費者孟女士訴稱,她于2015年4月在天津聯通衛國道營業廳辦理了寬帶包年固話虛裝服務,速率10M,合同期兩年,共計1580元(折合每月約66元)。隨著聯通公司近兩年的提速降費,當初10M的速率已免費升級到50M。
今年4月,合同期滿,當孟女士到聯通營業廳辦理續費手續時,工作人員告知無法辦理續費,并推薦了幾款包括手機卡套餐、網絡寬帶、網絡電視業務的融合套餐。
孟女士認為,套餐內除了網絡寬帶外其余項目都不需要,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只申請寬帶業務,目前只能辦理速率為100M的套餐,而且當天辦不了,需向公司申請。
對此表示不理解的孟女士撥打了聯通公司客服電話10010進行咨詢,對方表示目前該公司對于寬帶業務辦理工作未做具體要求,相關政策由各營業廳自行掌握。
今年5月,家住天津市河北區的蔡女士到聯通五號路營業廳辦理寬帶業務時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由于不辦理捆綁業務就不能辦理寬帶業務,她最后選擇了“寬帶拆機”。
也有不少消費者選擇了被動接受。天津市南開區消費者單女士反映,出于方便的考慮,她只好選擇了捆綁了手機卡、網絡電視功能的聯通寬帶網絡業務。
記者暗訪
普遍推廣“捆綁”寬帶
連日來,記者以消費者身份暗訪了天津市近20家聯通營業廳發現,推廣“捆綁”寬帶業務現象較為普遍。
記者首先來到了河東區衛國道營業廳,工作人員向記者推介了捆綁套餐,記者提出只想辦理50M寬帶業務,對方表示只有辦理100M寬帶才可不捆綁其他業務。
記者在該營業廳寬帶業務資費介紹中看到3種資費標準:一是預存1499元贈送4G手機一部,返還200元,35個月每月再交150.1元,服務內容包括100M寬帶、相應分鐘數和流量的手機卡、網絡電視;二是預存1499元贈送4G手機一部,返還200元,35個月每月再交116.1元,服務內容包括50M寬帶、相應的分鐘數和流量的手機卡、網絡電視;三是預存1199元贈送4G手機一部,返還200元,23個月每月再交116.1元,服務內容包括50M寬帶、相應的分鐘數和流量的手機卡、網絡電視。
隨后,記者又先后來到天津市勝利路營業廳、月緯路2號營業廳、博事營業廳、沐晨潤營業廳、中山路營業廳、鼎瑞盛營業廳、紫金瑞誠營業廳、奧騰世紀科技營業廳、永安道營業廳、大沽南路營業廳、金鐘河大街乾訊網絡營業廳等近20家天津聯通營業廳進行了暗訪。
上述營業廳中,除沐晨潤營業廳外,其他營業廳均表示只能辦理寬帶捆綁套餐業務,不能單獨辦理寬帶業務。此外,捆綁套餐服務內容及資費標準并不完全相同。
記者調查發現,一旦辦理寬帶捆綁套餐后,在合同期內,如中途手機卡不再交費使用,會直接影響寬帶業務和網絡電視業務的正常使用。
企業回復
與調查事實不符
針對上述投訴及調查情況,日前,記者向天津聯通發出《采訪函》,擬就為何強迫消費者辦理捆綁套餐、各營業廳資費標準為何不一致等問題進行采訪。
天津聯通公司回函《中國消費者報》稱,“寬帶產品分為包月、包年、融合套餐、單視頻業務四類,且全部涵蓋50M、100M、200M各檔速率。自有廳、合作廳銷售的產品及資費完全一致。”
針對捆綁套餐問題,天津聯通表示,“各區分公司會在公司統一的標準資費體系下,根據周邊客戶消費水平、使用習慣等,結合促銷活動,包裝主推寬帶融合產品。廳內首推融合業務,但如客戶無手機需求,可為客戶辦理包月或包年寬帶,不得強行捆綁銷售。2017年4月,公司已下發文件《關于重申不得強制捆綁銷售融合業務的通知》,規范寬帶業務銷售。”
天津聯通在回函中還表示,“聯通寬帶實行統一的安裝收費標準,經過物價局報備,辦理新裝需繳納205元初裝費,包括‘裝機工料費’(200元)和‘工本費’(5元)。”
記者注意到,上述回函中所述情況與記者調查及消費者反映情況有諸多不符。
針對其回函中所說的“205元”的寬帶業務初裝費標準,記者進行了核實。記者詢問多家營業廳,回復告知的初裝費多數為305元,有的則更多,如沐晨潤營業廳為“355元”,大沽南路營業廳為“400多元”。對于超過“205元”的費用名目,各營業廳多解釋為“連接費”;記者問什么是連接費,有的營業廳的回答是:“系統里顯示就是連接費。”
律師分析
強制交易侵犯消費者權益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推出各種優惠活動來滿足不同消費者需求本是件好事,但有些活動把消費者不需要的業務通過活動進行捆綁,涉嫌強制交易,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針對上述投訴及調查情況,北京兆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士利對記者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同時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捆綁套餐看似優惠,但并不適用每一位消費者,對于不需要捆綁業務的消費者來說,還會造成經濟損失。”朱士利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孟女士為例,之前辦理的兩年50M包年業務僅需1580元,折合每月約66元,現在有營業廳所列出的50M套餐收費標準折合下來卻是150多元,明顯增加了孟女士的經濟負擔。
朱士利分析認為,天津聯通經物價局報備的寬帶初裝費是205元,而營業廳卻收取305元甚至更高的費用,違反了《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近兩年,工信部在全國大力推進提速降費工作,捆綁銷售、加價銷售無疑增加了消費者負擔,天津聯通應加強對各營業網點的管理,提供合理、統一的套餐內容、收費標準,嚴厲懲戒隨意加價行為,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服務。”朱士利說。
●相關鏈接
工信部發文
專項整治寬帶接入三大頑疾
今年5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開展寬帶接入服務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通知明確,重點整治業務宣傳不規范、協議內容不完善、寬帶接入速率不達標問題。
針對業務宣傳不規范問題,工信部強調,各企業要切實落實《關于規范電信業務推廣和服務宣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進行業務宣傳時,應做到真實、準確、通俗易懂;實行明碼標價,標示醒目,價目齊全,確保用戶明明白白消費。不得有以下行為:
虛假宣傳或夸大宣傳,如將光纖到樓宣傳為光纖到戶,將未完成全面光改的小區宣傳為光纖全覆蓋,夸大寬帶接入速率,寬帶產品名稱與實際接入速率不符等;
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如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免費試用期結束后未經用戶同意擅自收費等;
隱瞞或模糊接入速率實現條件,如將共享帶寬宣傳為獨享帶寬,向用戶隱瞞共享情形下的接入速率,含糊其辭或使用晦澀難懂的表述誤導用戶等。
針對協議內容不完善問題,工信部強調,各企業要切實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規范電信服務協議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與用戶訂立互聯網接入服務協議時,要明確約定以下事項,并以顯著的方式提醒用戶注意:寬帶上、下行速率;與寬帶上下行速率對應的資費標準及交費方式;寬帶接入實現方式,如光纖到樓(FT-TB)、光纖到戶(FTTH)、非對稱數字用戶線路(ADSL)等。各企業要嚴格規范服務協議訂立行為,確保內容真實、完整、清晰,不得隱瞞或淡化限制條款,并按照與用戶訂立的協議提供服務。
對于寬帶接入速率不達標問題,工信部強調,各企業要嚴格落實《互聯網接入服務規范》要求。要在服務承載能力范圍內發展用戶,確保用戶寬帶接入速率達標。
工信部明確,專項整治時間為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萬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