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樓與居民樓間距狹窄
占了 綠地的商業停車位
中國消費者報北京報道(記者李毅 文/攝)璽源臺小區位居北京西二環,北接長安街,南依蓮花河,西連西客站,東望金融街,號稱“北京市西城區最后一個新樓盤”。作為高檔樓盤,其房價已近每平方米11萬元。近日,該小區部分業主向《中國消費者報》反映,開發商在未征得業主同意、給予合理補償的情況下,在原本應為地坑式停車位及綠化帶蓋成了7層停車樓,且收費價格畸高,導致小區眾多業主面臨“無處”停車的困境。
停車樓侵占規劃綠地
2012年9月,劉女士購買了北京泰樂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璽源臺小區商品房。2013年收房后,她和一些業主發現小區停車位與規劃部門公布的信息不符。
日前,劉女士介紹,按照北京市規劃局公示的信息,該小區1號樓前是一條寬敞的綠化帶,旁邊是340個地坑式停車位,“而實際上,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開發商北京泰樂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這塊地上建了一棟7層高的停車樓,噪音很大,影響了業主生活”。
劉女士告訴記者,此前,業主們從西城區園林局查詢得知,開發商開發的停車樓及商業停車位侵占了規劃綠地。業主近日從西城區園林局獲悉,該局目前已責令該小區開發商30天內恢復綠地,但由于園林局沒有執法權,屆時還將協調城管部門進行執法。
據悉,5月15日,針對璽源臺小區業主的投訴,西城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現場協調會,“此次現場協調會上,相關部門未對小區停車位侵占綠地問題作正面回應。”劉女士說。
多數業主將車停在路邊
關于停車樓的收費,更是爭議的焦點。劉女士介紹,該停車樓收費高達1100元/月,而蝶翠華庭、紅山世家等周邊小區的地面停車費均在300元-800元/月。
盡管小區地下車位明顯不足,許多業主選擇了拒絕使用該停車樓的停車位。“我們認為,開發商未經業主同意違規建設停車樓并收取高額停車費的行為不合法也不合理。”劉女士說。
劉女士告訴記者,該小區總共有1100戶,目前小區提供給業主的停車位包括100余個地下車位,474個停車樓車位。此外,開發商利用小區綠化帶開發了98個“商業停車位”,收費標準為每小時8元。
“盡管車位緊張,由于多數業主對停車樓的建設合法性表示質疑,對其高收費表示不滿,不愿意將車停進停車樓,而是停在停到小區外面200米左右長的斷頭路上。
6月18日,記者驅車來到璽源臺小區了解情況。記者看到小區北邊的斷頭路上,停滿了200余輛私家車,而緊挨斷頭路的是小區改建的商業停車帶,零星地停著幾輛車。
在業主的指引下,記者見到了違建的停車樓。7層樓高的停車樓影響了部分樓層住戶的采光,停車樓與該棟樓最窄處不足5米。在這個能承載近450個車位的停車樓上,一共只停了5輛車。
停車樓旁邊貼著《關于璽源臺立體停車樓正式運行的通知》,上面稱目前立體停車樓已經具備正式運行條件,5月10日正式運行。劉女士告訴記者,北京市質監局特殊設備使用登記許可結果公示信息中,顯示設備運行日期為5月19日,實際運行時間提前了9天。
開發商稱正在整改
記者了解到,2014年9月,北京市多部門下發了《關于規范機械式和簡易自走式立體停車設備安裝及使用的若干意見》,鼓勵多種渠道、多種方式投資設置機械式、簡易自走式立體停車設備,鼓勵停車場產權人對既有平面停車設施進行改造,增加停車設施供給。對利用居住區內業主共有的公共場地設置機械停車設備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事先征得規定比例的業主及利害關系人書面同意,占用居住區綠地的,應當制定綠地置換補償方案,對相鄰建筑物通風、采光、日照或噪聲有影響的,設置單位應當與利害關系人簽訂協議并協商予以合理補償。
對此,劉女士等業主表示,開發商建停車樓并未履行征得業主同意、給予合理補償等程序。
6月22日,璽源臺開發商北京泰樂房地產開發公司一位鄭姓負責人就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認為,停車樓并不屬于違建。“當初的規劃只規定了停車位數量,至于蓋成什么樣,沒有作硬性規定。”據其介紹,停車樓設備在2016年經北京市質監局特殊設備檢測中心驗收合格,之后到相關部門進行了備案。
該負責人坦言,停車樓和商用停車位確實都存在侵占綠地情況,目前該公司根據園林部門的要求,正在制定整改措施。
對于收費標準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停車位收費執行的是市場調節價。“由于機械停車設備與平地停車設備不同,前期投入比較大,后期維護成本高,收費標準高于周邊小區普通停車場是合理的。對出現的噪聲大等問題,公司正在整改”。
最新進展
斷頭路已禁止停車
6月23日,西城區市政市容委有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該小區停車位建設存在侵占綠地等問題,該部門已經撤銷了開發商的停車運營資格,接下來的具體執法行為還需協調城管部門進一步實施。
發稿前記者獲悉,由于市政施工,該小區北邊斷頭路上已經樹起了禁止停車的告示牌。小區業主停車位矛盾如何盡快化解,對于小區開發商及業主來說,已經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