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張軒宇 記者張文章)6月14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17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14大類食品,共抽檢1044批次,其中合格1033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其中3批次水產制品均因亞硫酸鹽超標被判定為不合格。
3批次不合格水產制品分別為:
標示為廈門家家益貿易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7日生產的中目魚,亞硫酸鹽不合格;
標示為龍巖市遠山農副產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3日生產的干金線魚,亞硫酸鹽不合格;
標示為福州珍祥樂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8日生產的蝦仁,亞硫酸鹽不合格。
4批次糕點不合格,分別為:
標示為福州百露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6日生產的白年糕,菌落總數不合格;標示為莆田市城廂區天味園食品廠2016年11月18日生產的香米糕(香芋味),莧菜紅不合格、亮藍不合格;
標示為漳州市鼎記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2日生產的綠豆餅,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
標示為漳州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6日生產的板栗餅,菌落總數不合格。
4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不合格,分別為:
標示為佳旺食品(福建)有限公司2016年08月28日生產的“咪爾”紅燒牛肉味(膨化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合格;
標示為龍海日生星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8日生產的小咪咪(鮮蝦味),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合格;
標示為龍海市廈聯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5日生產的芝麻棒,大腸菌群不合格、菌落總數不合格;
標示為龍海市正中誠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5日生產的吃麻麻香(花生味),菌落總數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法定義務,防控食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