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費上千萬購得亦莊一處設計產業園的房產,入駐后不久卻因開發商無力償還貸款,卷入了訴訟風波,而園區房子也被查封。面對即將到來的法院拍賣執行,孫先生與其他11位買房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將債權人中建投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及開發商北京西曼國際服飾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昨天,大興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原告:千萬元購房被查封
原告孫先生訴稱,2011年西曼公司拍得了一塊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地塊,計劃建成一家服裝設計產業園,西曼公司在2012年取得了地塊上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隨后依次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許可證等一系列的法律許可。
孫先生在2013年10月27日與西曼公司簽訂了《股權投資協議書》,名為股權投資協議實為房產轉讓協議,約定西曼公司將其所有的D區8號樓房產轉讓給他,總價為1850萬元。同時雙方還作出約定,在滿足最低營業期限等相應條件后,就可以辦理產權分割手續。孫先生在2015年6月30日向西曼公司支付了房產的全部價款及其他相關費用。
但好景不長,就在孫先生入駐裝修不久,西曼公司就因為貸款糾紛,被一家銀行起訴到法院,隨后法院查封了包括孫先生所購房屋在內的涉案財產。后銀行又將債權轉讓給了中建投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孫先生認為,自己沒有過錯,請求法院判令終止對房產的執行程序,確認涉案房產歸原告所有。
被告:希望原告盡快撤訴
面對起訴,中建投公司代理人辯稱,孫先生等案外人與西曼公司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與資產轉讓協議實為房地產買賣行為,這違反了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涉案的地塊為工業用地,可是西曼公司沒有房地產開發資質,此外工業用地也不可出售、預售,因此原告與西曼公司之間的協議及附件違反了法律法規。”該代理人認為,孫先生等人不享有對涉案房產相應的合法權利,因此不能阻止執行。
西曼公司則表示,該公司是該土地唯一所有人,案外人沒有任何物權,案外人具有的與西曼公司的合同權益,還未物權化,排除他人的擔保物權沒有依據。“原告是投資失敗的,要尋找止損的辦法。要盡快執行才能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西曼公司表示,希望原告盡快撤訴,趕緊拍賣涉案財產,以此減少利息的損失。
昨天法庭未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