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吳采平)4月中旬至5月上旬,湖北省武漢市旅游局邀請社會監督員和媒體記者組成暗訪組,對短線游線路進行了暗訪“挑刺”。日前,武漢市旅游局發布了首份明察暗訪報告,報告顯示,一家旅行社因下屬門市部私刻印章偽造合同、擅自收取團費,涉嫌非法經營被罰20萬元。
本次暗訪線路共10條,據統計,80%以上線路在轉拼團時,沒有將受委托的旅行社基本信息告知游客,并填寫在旅游合同中;50%以上旅游客運車“三證一單”(經營許可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安全例檢合格單)未粘貼在醒目處;導游帶團時,許多導游沒有持旅行社任務派遣書、佩戴導游證,部分導游甚至全程無講解。另外,還有一些線路,在安排游客參加購物或者自費項目時,沒有與游客簽訂書面協議。
據武漢市旅游局通報,武漢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松濤苑門市部,私刻印章偽造旅游合同。在游客家屬提供的一份合同上,印章的印文為“武漢中國旅行社松濤苑門市”,合同簽訂人為黃某。這份合同是黃某在網上下載的,印章也是她私刻的。此外,該門市部接待游客朱某的巴厘島旅游業務時,未登錄武漢中旅業務操作軟件管理系統進行操作,而是直接與地接社(深圳市全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全品)確認旅游業務。黃某與深圳全品總監李某的聊天記錄顯示,黃某在3月2日收到游客朱某現金交付團款2000元后,直接通過微信向李某轉地接款1599元,同時雙方還以確認單的形式,對這起業務確認。
武漢市旅游局介紹說,旅行社下屬的門店沒有獨立操作的權限,也不可能有公章,它的一切經營活動要以旅行社總部的名義去操作。門店不能擅自和客戶簽合同,只能采用總部提供的合同,并加蓋總部的公章,操作業務時,應當登錄總部業務操作軟件管理系統。鑒于此,旅游局對武漢中國旅行社沒收違法所得401元,并處20萬元罰款。這是武漢市旅游局開出的單筆最大罰款單。
記者了解到,武漢市旅游局確定今年為“旅游市場秩序監管年”,針對武漢旅游市場秩序的重點難點問題,以明察暗訪為重要手段,全年連續開展專項行動,從快從重處罰一批損害游客利益的違法違規旅游企業,遏制旅游企業輕微違法違規多發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