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贛州訊 記者張翠萍報道:贛州頭條記者從興國縣人民檢察院獲悉,8月23日,該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準逮捕10名“天津天獅”傳銷組織犯罪嫌疑人。
經查,2017年1月,犯罪嫌疑人陳某、曾某、楊某、羅某、徐某、沈某、周某、黃某、龐某、李某等人先后來到興國縣從事“天津天獅”非法傳銷活動。2017年7月8日,被害人劉某被傳銷人員李某某以合伙開店為由騙至興國縣,之后被陳某等人控制在興國縣某安置區租住的房間內。陳某、曾某等人糾纏勸說劉某參與傳銷活動,在遭到劉某的拒絕后,陳某、曾某等10人將劉某非法拘禁,強制其學習傳銷理論,并在非法拘禁過程中實行威脅、毆打、體罰。7月21日凌晨,看管人員沈某、楊某發現劉某呼吸微弱,便將其送至醫院,最終被害人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興國縣人民檢察院在受理該案后,對全案證據進行細致審查,逐一提審了全部犯罪嫌疑人,并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最終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準逮捕了陳某、曾某等10人。日前,“天津天獅”傳銷組織在興國的三個傳銷窩點已全部被搗毀。該案的辦理有力打擊了非法傳銷在興國蔓延的趨勢,保護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近期,傳銷組織活動猖獗,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此,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謹防陷入非法傳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