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石家莊4月1日電 記者1日從河北省保定市紀委獲悉,高碑店市原市長李雄鷹因涉嫌受賄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因其涉嫌“帶病提拔”,相關部門還將嚴查到底,不僅查辦當事人,還要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
李雄鷹,1975年2月出生,河北安新縣人,1993年8月參加工作。他曾先后擔任安新縣劉李莊鎮黨委書記,滿城縣委常委、農工委書記,滿城縣委常委、副縣長等職務。
2015年1月30日,在高碑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李雄鷹當選為高碑店市市長。然而,令人意想不到是,李雄鷹上任未滿兩個月就因涉嫌受賄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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