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臨時協調機構,從2012年1月21日也就是今天起撤銷。全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三年以來,共查處了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的"小金庫",10429人被追究責任。
與前幾次相比,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持續時間長達三年。"小金庫"是個頑疾,只有持續強勢推進工作才能奏效。和此前兩次"小金庫"治理工作比較,這次"小金庫"的治理更加明確,更加規范,更有利于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小金庫"問題。治理范圍也更寬,不僅包括之前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社會團體這個中間包括公募基金會、還有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
事實上,此次"小金庫"治理比較突出強調的是鼓勵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根據統計,一共發現6萬多個小金庫中間,其中自查自糾而發現的"小金庫"占到了4萬多個,占比在75%以上。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規定,自查發現的問題從輕從寬處理。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的,對責任單位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對于任何責任人員也可以說,因為他是自糾自查的,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所以,因為自查自糾發現的4萬多個"小金庫"問題,所以說大部分的責任人是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了。 除此之外,有時候一個責任人設立了多個小金庫,這樣也會出現數字上的一種不對等。(記者季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