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表彰大會現場。 記者 王翮 攝
海都閩南網訊 “12.1”爆炸案發生后,我市公安機關4天確定犯罪嫌疑人,第一時間運用微博開創開門辦案之先河,短短15天內不費一槍一彈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及時消除嚴重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昨天,武漢市委、市政府隆重召開表彰大會,表彰偵破“12.1”爆炸案立功單位和個人。省委常委、市委書記阮成發稱贊:“這不僅是公安機關的勝利,更是全市人民的勝利,正義的勝利!”
表彰大會由市長唐良智主持,公安部、省公安廳領導分別宣讀表彰命令,市委副書記胡曙光宣讀市委、市政府表彰通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趙飛介紹了案件偵破經過。市領導胡緒鹍、秦軍、李傳德與會。
阮成發說:“‘12.1’爆炸案偵破過程中涌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是我們這座城市的驕傲,應成為學習的榜樣。”此案的偵破,是對我市公安隊伍攻堅克難能力的大檢驗,是對城市綜合建設管理水平的大檢驗,也是對武漢人民精神境界的大檢驗。廣大人民群眾踴躍參與,積極獻策,提供線索,為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發揮了重要作用。“事實再次證明,我們武漢人民具有強烈的城市主人翁意識,具有強烈的城市榮譽感,具有強烈的社會正義感。”
“建設幸福武漢,第一位是要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阮成發在講話中說,“12.1”爆炸案的偵破過程中,各級各部門以實際行動詮釋“敢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漢精神。當前,武漢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實現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復興大武漢這一宏偉目標,穩定是基礎,安全是前提。他要求公安機關為建設幸福武漢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嚴厲打擊和預防各種違法犯罪。
阮成發提出,公安機關要繼續創新群眾工作方式,把城鄉社區警務室建成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服務群眾的第一個平臺,并通過建立網上公安局、網上派出所、網上警務室和民警微博、QQ群等方式,不斷拓寬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新渠道,提高新形勢下與群眾溝通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公安隊伍,履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莊嚴承諾。
光 榮 榜
公安部表彰
授予武漢市公安局偵破“12.1”爆炸案專案組集體一等功
授予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二大隊大隊長張波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模
省公安廳表彰
給市公安局民警馮學斌、王澎、童藝、李正等4人記個人一等功
市委市政府表彰
授予市公安局、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等19個單位“武漢市偵破‘12.1’爆炸案立功單位”
授予熊波等135人“武漢市偵破‘12.1’爆炸案先進個人”
授予陳禮彬等10人“武漢市見義勇為好市民”稱號
民眾之福 ●林坤
“12.1”爆炸案4天鎖定嫌疑人,15天抓到罪犯,并首次利用微博開門辦案贏得一致好評,這不僅是具體案件的成功,也是武漢警方長期苦練內功、業務過硬的必然結果。重大案件的破獲不可能光靠運氣,沒有日常細致的工作做基礎,沒有大量警力深入基層一線,沒有精英力量的忘我工作,就不可能有一方百姓的安居樂業。
警方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義時表現出的高度負責,實乃民眾之福。這種福氣既體現為一種積極作為的態度,也體現為“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工作能力。像“鷹眼”神探張波這樣經驗老到、具備特殊才能的警察,在我們的警隊里肯定還有很多,他們是警方精英的代表;而更多平時默默無聞履行職責、織起社會治安大網的警察們,他們則是無名英雄,是成功破案的牢固基石。二者分工協作,才有了今天“全市人民的勝利”。
偵破“12.1”爆炸案留下的啟示是多方面的:在打擊上要主動進攻不留喘息的機會;在防范上要依靠群眾建立良好的公共關系;在管理上要磨練業務技能規范警務服務……這些構成了民眾之福的最充分的基礎和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