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核心提示:以色列最高法院11日晚駁回多個維權團體申訴,支持一部公民身份法律。這部法律規定,居住在加沙和約旦河西岸地帶的巴勒斯坦人如果與以色列公民結婚,不能獲得以色列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參考消息網1月13日報道據新華社電,以色列多個公眾維權團體和一些議員12日批評最高法院支持一部公民身份法律,指認這部法律帶種族主義性質。
設障礙
以色列最高法院11日晚駁回多個維權團體申訴,支持這部法律。11名法官中,6人支持,5人反對。
這部法律規定,居住在加沙和約旦河西岸地帶的巴勒斯坦人如果與以色列公民結婚,不能獲得以色列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
以方2005年通過一項修正案,規定35歲以上巴勒斯坦男性和25歲以上巴勒斯坦女性如果與以色列人結婚,可以申請在以色列短期居住,每隔數月必須重新申請。另外,這部分巴勒斯坦人不能享受以方社會福利,在以色列就業受到限制。
以色列總人口中,阿拉伯人大約占20%,不少人是巴勒斯坦人后裔,與加沙或約旦河西岸地區居民通婚。
“黑暗日”
針對這項裁決,上訴方律師、以色列民權聯合會成員丹·亞基爾和奧德·費勒12日發表聲明:“對維護人權和以色列最高法院而言,這天是黑暗日。”
兩人說,這些人只因是巴勒斯坦血統,家庭生活就遭這部“種族主義法”破壞。
法案2002年獲得以色列內閣批準,次年在議會通過,成為法律。當時正值巴勒斯坦人第二次反以高潮。
按以色列政府說法,巴勒斯坦反以武裝人員可能與以色列公民結婚,從而獲得以方身份證件,自由出入以色列,構成安全威脅。
這部法律有效期一年,一再在議會獲得延長。2006年,最高法院以6名法官支持,5人反對,首次駁回申訴。
最新裁決中,法官阿舍·格呂尼在裁決書中寫道,不能因保護公民權利而讓國家“自殺”。以色列《國土報》報道,法官中,支持方認為,法律確實在一些方面違反憲法,例如公民的平等權,但違憲程度在合理范圍內,而且與一系列具有憲法地位的基本法不沖突。反對方認為,因這部法律不能與家人團聚的以色列人中,多數是阿拉伯裔,因而它違反憲法規定的平等原則。
阿拉伯裔以色列議員賈邁勒·扎哈爾卡認為,裁決結果將“鼓舞議會中的種族主義團體”,促使他們制定更多反阿拉伯人法律,“朝議會中燃燒的種族主義火焰澆油”。阿拉伯裔政治家穆罕默德·巴拉克說,裁決結果證明,“種族主義浪潮正在以色列公共機構中蔓延”。
“潑冷水”
與巴勒斯坦人通婚的以色列家庭對裁決結果失望。
泰沙爾·哈提卜是以色列加利利學院講師,與巴勒斯坦籍妻子拉娜結婚6年。他告訴《國土報》記者,裁決結果毀滅兩人過正常生活的希望。“她發展事業。由于持巴勒斯坦駕駛執照,她甚至不能在以色列開車。”
在他看來,“人們不應對以色列司法系統再抱任何希望。法西斯主義和種族主義浪潮在以色列蔓延,最高法院顯然受到影響”。
律師哈塔姆·阿塔亞和巴勒斯坦籍妻子賈絲明12年前成婚。當局屢次拒絕賈絲明加入以色列籍。
得知判決結果,阿塔亞說:“如果人們認為,米夏埃利向馬賈德萊潑水不能算種族主義行為或冒犯,那么,最高法院這次向阿拉伯裔以色列公民潑了一大桶水。”
9日,“以色列—我們的家園”政黨女議員阿納斯塔西婭·米夏埃利在議會會議中與阿拉伯裔工黨議員拉萊卜·馬賈德萊發生爭執,拿起一杯水朝對方潑去。議會道德委員會暫停米夏埃利議員資格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