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指認埋尸現場 警方供圖
12月20日傍晚時分,家住太倉沙溪鎮半涇村的楊老伯出門前往附近的單位,這一去便沒了蹤影。家人報警后,有目擊者提供線索稱楊老伯是遭遇了交通事故。經過多天偵查,警方抓獲了肇事司機吳建國,其初步交代自己撞死楊老伯后怕承擔責任,于是將尸體帶走掩埋。而楊老伯家人和村民們則懷疑,楊老伯可能沒有被當場撞死,肇事司機涉嫌殺人埋尸毀滅證據。
目前,吳建國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拘。律師認為,若是撞死人后埋尸,涉嫌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和毀滅證據罪。如果被撞老人沒有當場死亡,吳建國便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太倉警方有關人士透露,具體情況還有待尸檢結果。
女兒報警
父親傍晚外出一去不復返
12月21日上午8點19分,楊秀蕓來到太倉市公安局沙溪派出所報案,進了副所長錢凌霄的辦公室,哽咽著有些說不出話來。
一番安慰后,錢凌霄方知楊某是來求助找“失蹤”的父親。
楊某熬了一宿,眼里布滿了血絲。她說,父親出了趟門竟然失蹤了。手機怎么也打不通,一家都要急死了。
辦案民警說, 交流當中,他們發現了一些異常。按照往常的經驗,凡是有老年人失蹤的,要么是因為當事人年齡偏大記性不好體力不支,亦或是患有精神疾病,再或者是和家人有過矛盾爭執,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但這些猜測全被楊某一一否決。不僅如此,楊某還補充說,她的父親今年才56周歲,身體一貫不錯,耳不聾,眼不花,生活規律。就是這樣一個大活人,怎么會在一夜之間失蹤呢?為盡快找到楊老伯的下落,民警迅速趕赴楊秀蕓所居住的沙溪鎮半涇村一探究竟。民警說,走訪后得知楊老伯大約是在20日的傍晚5點半到6點這段時間從家中離開,于是隨即讓楊某幫著聯系所有楊老伯可能去的地點。楊某的回答著實給民警潑了一盆冷水:“所有可能去的親戚朋友家都問過了,他都沒去過。”
目擊者說
上夜班路上看到有人被車撞
正當民警展開調查時,一位叫做“老徐”的人闖進了楊老伯家的大門。“老徐”名叫徐永強,是太倉沙溪鎮半涇村一家金屬制品廠的看門人。其所在的這家金屬制品廠距離楊老伯的家不遠,平日里,低頭不見抬頭見。看見“老徐”不請自來,楊家人起初以為他只是過來問候一下。可詳談之下,民警和楊家人才發現這“老徐”可不是來串門的,而是提供線索的。
12月20日傍晚,輪到徐永強上夜班,傍晚6點是他準時打卡的時間。“我不會記錯的,當時馬上就要6點了,誤了打卡要扣錢的。”徐永強回憶道,怕遲到的他一路小跑到廠門口,突然聽到背后傳來“嘭”的一聲,嚇了他一跳。“我望過去,是一輛卡車模樣的車子撞倒了一個人。那個司機很快下了車,抱起那個人,嘴里還說‘叔叔、叔叔,你怎么樣了?’”
隨后,民警讓徐永強帶路,來到當時的事故地點。車禍發生地點是個近乎于90度的巷道口。徐永強說,要是在平時,他肯定要跑過去看看的。但是當時急著到廠里打卡,就沒有到近前去看。“當時天已經很黑了,我們廠門口這一帶也沒有路燈。我想等一下從廠里出來再看情況。等我再出來的時候,那個撞人的車子和被撞的人都不見了……”
據民警了解,徐永強看到的肇事者是名男子,但沒有看清模樣。很快,徐永強目擊的撞車事件迅速傳遍了半涇村。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12月20日傍晚,除了“失蹤”的楊老伯外,該村沒有村民被車撞過。
尋找真兇
監控錄像鎖定可疑車輛
“被撞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楊某的父親。”警方立即組成專案組,會同太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展開了案件的先期偵破工作。
由于熟悉轄區環境,辦案民警很快就將事發地周邊的交通情況摸了個一清二楚。肇事車輛進出的可能路徑被警方詳細的排列,涉及路口的監控設備用顯著的紅色標注起來。“一個民警負責一個攝像頭,回放錄像時務必要仔細,我們一定要把這個肇事者找出來!大家有沒有信心?”“有!”一天、兩天、三天……在全體人員的努力下,案件如同抽絲剝繭一般漸漸清晰起來。
12月27日,在徐永強所描述的時間段里,共有三輛汽車進入排查范圍。三輛車前后通過的誤差時間不超過2分45秒。然而,最符合徐永強描述的車輛只有一輛——牌照為“遼BX53X”的藍色農用卡車。
隨著嫌疑車輛的確定,該車駕駛員順理成章地進入警方視野。12月27日晚,民警在太倉沙溪鎮岳王管理區某有機復合肥料廠,找到了“遼BX53X”的藍色農用卡車司機吳建國,并將其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肇事司機
認定老人已死,將其帶走掩埋
據警方介紹,吳建國來自鹽城,今年34歲,性格有些內向。從見到民警一直到派出所的路上,吳建國沒有說過幾句話。
在警方掌握的大量證據面前,吳建國的防線很快不攻自破。“人是我撞的……我認!”面對民警的問話,吳建國好幾次都差點昏厥過去。據吳建國稱,事發后幾天,他始終吃不下睡不好,半夜里一直做噩夢,精神狀態非常差。
吳建國初步交代,他已來太倉打工3年,車子是他花4萬元買的二手車。出事當天,他從當地一洗毛廠拉上肥料后返回岳王管理區某有機復合肥廠的路上出了意外。“那天,我車開得有點快,發現那個大叔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其稱,將老人撞倒后,他下車看老人一動不動,喊了幾聲也沒有應答,認為老人已死亡。為了掩蓋罪行,他將老人抱到副駕駛座上,將車開回廠里卸完貨,待吃過晚飯后,他借口出去上網將老人運出,掩埋在廠邊高壓鐵塔下。
“哎,真是一言難盡。”吳建國稱,說來也巧,去年,他老婆騎車被一輛卡車給撞了,傷得挺重。其傾盡所有都湊不夠醫藥費,后來又向親戚朋友借錢。由于那個撞他老婆的司機家里沒錢,這近10萬的醫藥費成了他心里的一塊大石頭。不僅以前掙到的錢都用光了,還背上了5萬多元的債務。吳建國嘆了口氣,眼里噙著淚水。
12月28日凌晨,太倉警方在吳建國的指認下,在其工作地點以西的一座高壓鐵塔下找到了楊老伯的遺體。
死者家屬
懷疑老人是被肇事司機活埋
“他本來說去廠里看看明天是不是有活兒干,沒想到出去了就再也沒有回來。”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沙溪鎮半涇村29組楊老伯家中了解情況。據楊老伯的眾親屬介紹,在距離此處不到100米的馬路附近有兩家洗毛廠,而楊老伯就在其中一家上班。因前幾日廠里沒有貨源,楊老伯在家歇了兩天工。12月20日傍晚時分,楊老伯接到老板電話說“明起開工”,于是他從家里遛彎去廠里看看情況,卻再也沒回來。
記者在車禍發生地發現,該拐彎口由東西向的路面通往南北向的路面,路面僅兩米多寬,僅容一輛卡車通過。且一側為密集的居民樓,一側為廠房,行人在南北向的路上行走根本看不見東西向的車輛。據介紹,事發當晚,外面下著小雨,車輛是由東往西行駛拐彎出洗毛廠,而楊老伯由南往北走路,車子和楊老伯在交叉路口發生碰撞。“路面這么狹窄,而且行人又多,這輛車子就是從路口的洗毛廠里出來,所以車速不可能很快,路面也沒有血跡。”家屬猜測,即使車子撞到行人,也不至于一下子就致命。一位村民也懷疑,肇事司機吳建國可能沒有當場撞死楊老伯,而是怕承擔責任,在沒有發現目擊者的情況下將受傷的楊老伯帶走,“或許是殺害后埋尸,也或許是掩埋窒息死亡。”另一位村民也懷疑,楊老伯要是真的被撞當場死亡,吳建國應及時報警處理。他即使不敢報警,也沒必要帶走老人埋尸,直接開車逃了不行嗎?
太倉警方有關人士告訴記者,楊老伯是否像吳建國初步供述的那樣當場被撞死,暫時還無法確定。目前,法醫部門的尸檢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當中。“結果要經過蘇州市公安局法醫二次核準后才能公布。” 該人士說,楊老伯的遭遇,他只在司法考試的試題里見過,想不到真的發生了。
律師說法
如是撞死埋尸也構成“兩罪”
“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應該及時主動報警和施救傷員,并保護好現場,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道德需求。”
針對太倉“撞人埋尸”案,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嚴國亞向快報記者表示,肇事司機吳建國的行為喪失了道德底線,“無視別人的生命,無視對人的一種基本的尊重,只能說明其道德素質是非常低下的。”
嚴國亞說,如果吳建國是撞死人后怕承擔責任,而埋尸毀滅證據的,那么吳建國就涉嫌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和毀滅證據罪兩種罪行。“這類案件近10年來在江蘇已經極少發生。
交通事故發生后,吳建國應該及時報警、施救和保護現場,以此降低自己的罪行,心存僥幸心理埋尸滅跡,這是害人害己。”
此外,嚴國亞認為,如果被撞的楊老伯沒有當場死亡,而是像一些村民所懷疑的那樣,是被肇事司機弄死或掩埋后窒息致死,那么,吳建國便涉嫌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罪是重罪。殺人掩埋尸體,這是犯罪慣用的手段之一,這種情況下,就不存在毀滅證據罪了。”
10月13日,兩歲的小悅悅(本名王悅)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軋,肇事車輛均逃離現場,而且7分鐘內有18人路過卻視而不見;2010年10月20日晚, 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人后,下車對傷者連刺數刀致對方當場死亡……
針對類似的交通事故引發的一起起悲劇,嚴國亞呼吁,相關部門應該加強對公民的道德素質建設,莫讓此類悲劇重演。(通訊員 簡新海 現代快報記者 陳泓江 陳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