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中紀委首次曬出各地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的成績單,9個月時間,各省區市共處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6699人,其中包括地廳級25人。從被查處的違規問題類型來看,因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有關規定被查4186人,約占總被查人數四成。
為及時掌握各地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中央紀委建立了月報制度。
公車違規
處理地廳級9人
中紀委網站公布的數據顯示,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各省區市查處4800多起公車違規問題,共處理人數4186人。其中地廳級9人,縣處級276人,鄉科級3901人。與“樓堂館所建設”“公款大吃大喝”等其他現象相比,公車違規占比最大。
公車超標、公車私用等為群眾所詬病的“車輪上的腐敗”,是長期以來難以根治的頑疾。記者發現,9月份的案件總量低于每月的平均值,但受處分的人數卻多于每月的平均值。
基層違反情況占多數
記者注意到,八項規定實施9個月以來,查處的16699人中,地廳級25人,縣處級594人,而鄉科級多達1608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共有3721人,其中鄉科級占3535人。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巡視員曹國英撰文分析,一些鄉鎮領導認為村民自治約束了他們的權力,在用人、征地等方面妨礙自己的手腳,不在建立基層民主制度上下工夫,卻在加強鄉鎮機關對村級權力的控制方面屢出新招,直接管理村級財務和村委會公章,導致基層民主制度建設退化。
此外,專家還認為,基層干部人員總量大也是數據顯示的鄉科一級違規案件數量比重大的原因。
□聲音
遏住“車輪上的腐敗”
專家表示,“車輪上的腐敗”是群眾“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風。一方面是公車亂象屢禁不絕,讓群眾不滿,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另一方面,十八屆三中全會也強調政府要過“緊日子”,縮減三公支出。在此背景下,應加快推進公車改革。
湖北省政協常委、“公車改革專家”葉青指出,目前我國全口徑的公車存量達到幾百萬輛。中央自2011年4月起專項治理以來,全國已處理公務車輛近20萬輛。這些巨大的數字說明,如果不最大限度減少公車,監督的廣度和深度都無法覆蓋龐大的公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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