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12月13日電(記者劉鑫焱、冀業)13日下午,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就全省紀律作風集中教育整頓月活動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近期查實的頂風違紀黨政機關干部典型案例。
山西省第十次黨代會把加強作風建設作為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重要組成部分,把營造良好環境作為推動大發展的制勝砝碼進行了專門部署。落實好省十次黨代會確定的轉型跨越、再造一個新山西宏偉戰略,抓好加快全面小康、走出轉型新路兩件大事,必須有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黨員干部的良好作風來保證。為此,山西省紀委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把12月確定為全省紀律作風集中教育整頓月。集中一個月時間,在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和廣大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一次紀律作風大教育、大整頓,弘揚新風正氣,狠剎歪風邪氣,凝聚發展合力。
在集中教育整頓月活動前夕,山西省紀委監察廳安排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統一行動,開展了繼2010年剎風整紀專項行動之后的整肅工作紀律“回頭看”,重點對上班時間仍在休閑娛樂場所活動的國家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共查實頂風違紀的黨政機關干部46人,其中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13人(縣處級干部2人,鄉科級干部11人)。截止目前,所有違規違紀人員全部處理處分到位,對違規違紀人員所在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責任追究也全部到位。13名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的處理處分情況任如下。
一、大同市新榮區原副區長田某
田某,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同市新榮區原副區長。9月28日下午15時工作時間,在某茶館打麻將。經大同市紀委常委會9月30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0月23日大同市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按法定程序辦理。
二、太原市萬柏林區商務局原黨委書記劉某
劉某,男, 1969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太原市萬柏林區商務局原黨委書記(副處級)。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洗浴場所洗浴。經11月25日萬柏林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萬柏林區委常委會批準,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三、太原市尖草坪區工商局黨組原副書記、原副局長李某
李某,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太原市尖草坪區工商局黨組原副書記、原副局長。11月22日16時工作時間,在某洗浴部打麻將。經11月25日太原市工商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四、太原市婁煩縣科技局原黨支部書記劉某
劉某,男,1958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太原市婁煩縣科技局原黨支部書記(正科級)。11月23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健身娛樂館看打麻將。經11月28日婁煩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1月24日婁煩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
五、大同市廣靈縣煙草專賣局(營銷部)原局長(主任)馬某
馬某,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同市廣靈縣煙草專賣局(營銷部)原局長(主任)。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大酒店洗浴中心洗浴。經廣靈縣紀委常委會11月23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1月25日大同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
六、大同市廣靈縣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葛某
葛某,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同市廣靈縣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酒店洗浴中心洗浴。經廣靈縣紀委常委會11月23日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1月25日大同市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
七、大同市靈丘縣工商聯合會原副主席劉某
劉某,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同市靈丘縣工商聯合會原副主席。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足療中心足療。經11月28日靈丘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建議免去其工商聯副主席職務。
八、國家統計局陽高調查隊原黨支部書記馮某
馮某,男,1964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國家統計局陽高調查隊原黨支部書記(正科級)。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棋牌室打麻將。經11月24日陽高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免去其國家統計局陽高縣調查隊支部書記職務。
九、晉中市左權縣教育科技局原副局長郝某
郝某,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晉中市左權縣教育科技局原副局長。11月22日16時工作時間,在某酒店打麻將。經11月25日左權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2月1日左權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
十、長治市平順縣陽高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張某
張某,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長治市平順縣陽高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平順縣十三屆人大代表。2011年11月23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酒店桑拿部洗浴。經11月29日平順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并報請平順縣委常委會批準,決定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依法罷免其人大代表資格。
十一、晉城市城區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閆某
閆某,男,1966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晉城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副局長。2011年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足療店足療。經11月28日晉城市城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1月28日晉城市城區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
十二、晉城高平市交警大隊宣教科原科長賈某
賈某,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晉城高平市交警大隊宣教科原科長。2011年11月22日15時工作時間,在某足療店足療。經11月28日高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黨支部會議研究決定并報高平市公安局黨委批準,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1月29日高平市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十三、運城市新絳縣水利局原副局長光某
光某,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運城市新絳縣水利局原副局長。2011年11月23日16時工作時間,在某KTV歌廳唱歌。經11月28日新絳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11月29日新絳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其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