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12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小榮介紹了針對數字經濟背景下,人工智能和算法不斷更新迭代,在打擊網絡侵權、加大人格權與個人信息保護力度、保護網絡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新興領域,最高人民法院采取的司法舉措。
在自然人數據權益保護方面,推進關于算法倫理、算法規則等人工智能領域的司法規制,指導審理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明確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錄音制品中的聲音構成侵權,助力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依法審理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等新類型網絡侵權糾紛案件,判決超出合理且必要限度、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侵權責任;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加大對個人信息泄露的損害賠償力度,向社會傳遞司法對個人信息濫用說“不”的鮮明價值導向。
在網絡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依法認定網絡主播虛構事實、惡意炒作營銷構成欺詐,判決退還消費者購物價款并賠償消費者三倍價款,整治直播亂象,規范平臺責任。依法審理涉未成年人直播打賞效力以及款項返還案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年齡、智力水平以及打賞金額等,依法認定打賞行為超出與其年齡、智力相適宜程度的,判決返還打賞款項,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網絡空間和法治環境。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進一步推動激活民法典第997條規定的人格權侵害禁令條款,有力有效治理網絡暴力、誣告陷害等社會不良現象,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促進數字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總臺央視記者 冀成海 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