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我省高招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資格申報開始,申報時間5月20日截止。
據了解,符合加分和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須向所在縣(市、區)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申請并領取相應的登記表和申請表,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后連同證明材料(含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上驗證人須簽名并加蓋公章),于5月20日前送交縣(市、區)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同時取消考生高考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錄考生電子檔案,作為考生誠信記錄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