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一個云南紅河縣校園暴力的視頻流傳于網絡,一名中學生被同班同學拉到男廁所進行長達3分鐘左右的毆打,包括用腳踹頭、打耳光、扯頭發、木棍抽打等。5月8日,紅河縣外宣辦向云南網記者證實,此事發生在4月24日,事發后該縣及時成立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涉事學生開展了一對一的心理疏導、安撫,縣委政府啟動了問責追究程序。
視頻:學生在廁所內被多次毆打
網傳視頻顯示,在廁所門內,一身穿牛仔衣的男生被另一名黑色外衣的男生打一耳光后,黑外衣的男生上前繼續對其頭部拳打腳踢,并抓頭發、扯衣服讓其站起來,被打男生始終未還擊,蹲坐在廁所內的地上。隨后黑衣男生取出一根木棍,不停的對牛仔衣男生進行抽打,當打到門外時又將其拉回到墻角繼續施暴。最后,這名男生被打發出哭泣聲,整個視頻長達3分27秒,吸引了多名學生在廁所門外圍觀。
原因:上學期爭吵后記恨在心
5月8日下午,云南網記者從紅河縣外宣辦了解到,“4·24”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后,紅河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及時成立“4.24”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宣傳部、縣法院、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司法局、紅河縣第二中學多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事件處置工作。縣委政府、教育部門、學校領導到醫院看望了受害學生,安排人員帶受害學生到州級醫院作了全面檢查,經鑒定,李某某的人體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微傷。工作組還對涉事學生開展了一對一的心理疏導、安撫,縣委政府啟動了問責追究程序。
通報稱,經查明,馬某某因在2016年初一上學期,與同班同學李某某發生過爭吵,后一直記恨在心。2017年4月24日,馬某某在紅河縣二中校園內尋找李某某,想以和李某某有矛盾為借口毆打李某某。14時左右,馬某某在二中廁所門口見到李某某,隨后馬某某把李某某叫到男廁內,并對李某某實施了毆打。在毆打李某某的時候,馬某某對李某某拳打腳踢、用棍子抽打李某某身體長達三分多鐘,并錄像上傳QQ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