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廳會同省人社廳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和報到證辦理工作的通知》,決定改革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和就業報到證的發放辦法,進一步簡化高校及應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流程,方便學生就業創業。這是省教育廳堅持“放管服”改革,提升高校畢業生服務質量和水平的創新舉措。
《通知》要求各高校一要嚴格根據教育部“學信網”的畢業生數據,準確確定畢業年級學生的畢業情況,認真編制本校畢業生的就業方案;二要認真審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就業佐證材料簽訂內容,確定每一位畢業生的就業去向,嚴格根據教育部“監測系統”的數據,準確打印《報到證》;三要建立離校前后實名信息銜接機制,按要求預先做好2017屆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登記工作,并于7月15日前將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導入到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四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得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得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得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要堅決查處任何形式的就業率“注水”等作假問題,并公布舉報電話或郵箱,接受監督。
《通知》明確指出,各地人社部門要繼續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做好到本地就業的畢業生接收登記工作,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轉來的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