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
代班是家長委員會提出的
老師懷孕,家長被要求代行老師職責,這到底是學校行為還是老師的個人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
昨日下午,駐馬店市第二高級中學辦公室王姓主任接受河南商報記者采訪時稱,“這個事情是班里家長委員會的行為。”
他說,開家長會時,家長委員會的家長自愿提出來值班,但有些家長因為打工或其他理由不能值班,心里過意不去,于是主動提出來,拿一點錢給值班的班主任(請人代她值班)。
“所以這個事,是家長委員會的行為,不是學校的行為,也不是班主任的行為。”王主任稱,收錢的事由幾個家長委員會成員決定后,給班主任溝通的時候,班主任當時就表態(tài),不同意收費。
班主任如果不同意收費,為何有的學生稱已經(jīng)交費,不交費就不能去教室上晚自習呢?
對此,王主任解釋稱,“班主任從來沒說不讓學生來班里上課。”
他還表示,家長值班也沒有落實。
“家長值班沒有意義,學校也不支持這個想法,家長不是教育工作者,在教室里不一定能發(fā)揮正面的作用。”王主任告訴河南商報記者,至于收的錢,學校知道后,已通知班主任,聯(lián)系家長委員會和家長,把錢全部退回。
【回應】
教育部門:正在調查落實
二孩政策放開后,很多老師也有生孩子的需要,但因為密集懷孕可能影響教學,個別學校出現(xiàn)了懷孕須排隊的規(guī)定。老師懷孕如果需要家長代班,是否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有關?
昨日,該校辦公室王主任稱,老師懷孕生二孩,只要是符合政策,學校都允許按照國家法定的假期休滿188天,學校從來沒有什么想法或政策,去限制老師生孩子。
有家長說,值班收錢是班主任老師的要求,而校方卻稱,這是家長委員會的自發(fā)行為。
這究竟是誰的決定?誰是實施的主體?
昨日,河南商報記者聯(lián)系駐馬店市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員稱,對老師懷孕家長代班這個事目前正在調查落實。工作人員說,如果證實有這樣的行為,肯定會按照有關規(guī)定依法處理。( 河南商報記者程時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