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飛人喬丹正式宣布,已經向中國法院起訴,指控中國運動服飾生產商喬丹體育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姓名,涉嫌侵犯其姓名權。
最近幾年我們經常可以發現一些標著中文字樣的品牌體育產品在逐漸頂替洋品牌,高頻率的出現在NBA賽場上,包括匹克、鴻星爾克、甚至國產神鞋阿迪王,而喬丹也包括在內。我們不難發現匹克的名稱喊起來像耐克;鴻星爾克的標志設計就是翻版的美津濃;而“神鞋”阿迪王就更不用介紹了阿迪達斯的愛好者們聽了會崩潰的;至于在中國大陸已經安然存活12年的喬丹體育,但凡接觸過籃球的地球人都知道飛人喬丹是球迷心中的神!而喬丹體育卻與喬丹無關!此喬丹非比喬丹!
但是什么東西都架不住長時間默認的自我標榜。在2009年一個上海的運動產品市場營銷公司曾作了一項獨立調查,得到400份回復。調查顯示,在中國小城市的90%的年輕人認為喬丹體育就是邁克爾喬丹自己的品牌。
廣泛的抄襲使用國外品牌,可以折射出國內生產廠家的創造力的匱乏。品牌核心文化價值的缺失是我國體育品牌的行業現狀。一個品牌不從根本的自身核心文化價值原因著手比如自身的質量設計風格等,而是把品牌的成功寄托在找一個唬人的名稱一炮而紅,賺一把就閃,毫不顧忌該品牌的發展。要知道每一個著名品牌都是有這一段漫長的品牌核心內涵的自我追尋探索,其產品風格的創造的演變都有著可以準跟溯源的歷史。中國的品牌在這些方面差的還是很遠。
想必最一開始在山貓隊主場廣告牌上出現喬丹體育的時候,老板喬老爺似乎并不認識這兩個中國字的英文意思。但是,可以想象當喬老爺得知這個丑陋的圖案是在說得是飛人自己的時候,老漢一定被氣瘋了!
記得前些年街邊出現的“泄停封”廣告,這些小廠家的小廣告讓人過目不讓背后往往是明星們的無奈,而姚明也剛剛狀告“姚明一代”勝訴。名稱注冊使用本身就是了令人頭疼的事情。無獨有偶江蘇無錫已有一家體育用品公司花費4460元搶得“林書豪”兩項商標,這讓最近在NBA大紅大紫的華裔球星林書豪也有些困擾。看來“林書豪”這個品牌又要在國內火一把了。
對此,不論在法律上喬老爺能否在這場官司中勝訴,筆者總是感覺喬丹體育這種冒名的行為鉆了不小的空子也靠著這個牌子贏取了不少利益。而歸根到底企業品牌自身的創造力匱乏,是屢次出現名稱被盜用、圖案被抄襲的原因。(張培隆 中國經營網專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