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關于落實以工代訓政策支持企業穩崗擴崗的通知》出臺,加大穩就業力度,助力企業留住員工、穩定生產、穩住市場工作的同時,提升自我,還能領取補貼。
以工代訓范圍
一、支持困難企業以工代訓,穩崗位、保生活。
1.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以下簡稱五大行業)以工代訓補貼范圍擴展到大型企業。
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二、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開展以工代訓,并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可根據新吸納人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
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三、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就業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開展以工代訓并進行實名制登記的,可根據吸納人數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以工代訓補貼。
政策執行期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
四、以工代訓補貼與2020年困難企業穩崗補貼不重復享受,已享受2020年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企業當年度不再享受以工代訓政策。
以工代訓條件
一、市人社、財政、稅務、商務部門初步篩選符合困難條件的企業名單(中小微困難企業和五大行業以2020年1-6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等同比2019年1-6月下降20%及以上來確定,企業劃型根據閩人社文〔2020〕36號規定的享受減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類型確定)。
二、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的對象須是失業保險參保繳費人員,且享受補貼月份須正常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困難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的對象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本市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他類型的企業吸納特定勞動者就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不受此限定。
四、企業提供參加以工代訓職工申請補貼月份的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明細(申請補貼月份以政策執行期為準),且月工資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申報程序
申請時間。困難企業以工代訓、中小微企業新吸納特定群體以工代訓申請補貼,主要分兩個時間段集中申領,即10月31日前和12月20日前,可分兩次申請,也可一次性申領全部月份的以工代訓補貼,每次申請均需按月提交材料,個別企業若遇特殊情況,也可在2021年3月前,按規定一次性申領全部月份以工代訓補貼。其他類型的企業按月申請以工代訓補貼。
提交申請。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應及時登錄“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zypx.fjrst.cn),生產經營主體注冊地為洛江的企業向洛江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提交:申請報告、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申請補貼月份的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明細。
審核發放。經人社部門復核、公示后,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發放以工代訓補貼。
補貼標準
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勞動者在不同生產經營主體就業的,申請補貼的月數總和不超過6個月)。單個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最高補貼100萬元。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其他要求
一、以工代訓補貼和崗前培訓補貼不重復補貼,享受以工代訓的企業員工不再享受崗前培訓補貼,以工代訓納入勞動者享受其他類型補貼總次數(按1次計)。
二、勞務派遣人員由用工單位申領以工代訓補貼。
三、若有符合條件的企業未列入名單,由企業提供2019年1-6月和2020年1-6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蓋企業公章)進一步核查。
如有疑問,可咨詢洛江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洛江區萬安街道萬賢路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