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泉州市洛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清明期間防控疫情文明祭掃的通告(第19號),內容如下:
關于清明期間防控疫情文明祭掃的通告
(第19號)
為做好清明期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森林火災,推進移風易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精神,現將2020年防控疫情文明祭掃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暫停集中祭掃
各鄉鎮(街道)骨灰堂及農村散墳集中區暫停群眾現場祭掃活動;暫停組織集體公祭、骨灰撒放等群眾性活動,恢復時間另行通知。請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有關防控措施,自覺暫停在祠堂、祖厝等場所進行聚集性祭祀活動。對拒不服從防控工作,擾亂殯葬服務機構、祭掃場所正常秩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二、嚴格森林防火
各鄉鎮(街道)要在各上山路口設置檢查站,嚴格對上山祭掃人員進行管控,嚴禁攜帶火源、金紙、鞭炮等易燃易爆品上山祭掃。廣大市民要嚴格控制每戶不超2人上山祭掃,嚴格做到“不聚集、不聚會、不聚餐”,自覺配合檢查工作。對不聽勸導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倡導文明新風
全區廣大黨員干部、各類模范人物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做移風易俗、文明祭祀的帶頭者。要積極動員外地、海外僑胞、港澳臺同胞的近親屬采取居家追思、網絡祭掃等方式緬懷逝者,寄托哀思。得知近親屬將由境外、省外入洛祭掃后,務必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或近親屬所在村(社區)報告情況。全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如有違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市洛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