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重點項目全復工開滿工,泉州市洛江區出臺八條措施,對落實安全健康措施,并積極推進滿工達產的施工單位、項目指揮部、行業主管部門給予適當補助及獎勵。
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為全力做好項目全復工開滿工,力爭按時完成年度投資目標任務,擴大項目投資額,保障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項目全員返崗
在疫情響應期間,鼓勵對來源于市外非疫情重點地區的重點項目員工盡早全員返崗。對通過包車接回并向區人社局提前報備的洛江區企業,給予每次5000元(赴省外)、2000元(赴省內其他地區)的一次性勞務補助(最多可補助2次);對叉車和吊車駕駛員、特種設備操作員等特殊崗位員工,新招入的給予500元/人一次性補貼,每個項目單位補貼累計不超1萬元;對省、市、區重點項目由省外非疫情重點地區返洛員工自愿進行核酸檢測的,檢測費用由區財政分別補貼50%、30%、20%。(牽頭單位:區人社局、衛健局)
二、加大項目施工力度
鼓勵重點項目施工單位,科學調配力量,盡力備足機械裝備、鋼材、水泥、砂石料等施工要件,在安全防疫前提下,全力以赴加快建設。對承擔本區重點項目的施工單位,在完成2020年度目標任務且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被處罰的,按該項目2020年度繳納增值稅形成區級既得財力5%給予獎勵,并在信用綜合評價給予適度加分。(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財政局)
三、加強各類物資保障
對區級重點項目施工現場急需的消毒物品、洗滌用品、防疫口罩、紅外體溫測量儀、應急藥品等基本防護物品,予以優先協調保障。鼓勵我區符合規定的砂、石、土及混凝土等地材生產企業加大生產、早日達產,疫情防控期間參與全區重點項目建設的地材企業,全力保障運行順暢,并給予誠信加分。建立重點項目與原材料生產企業對接機制,快速對接生產原料需求。(牽頭單位:區發改局、交警大隊、住建局)
四、鼓勵金融政策扶持
建立重點項目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和需求對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項目,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條件允許的要全力支持增加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鼓勵銀行機構給予特殊時期項目建設單位和參建單位利息展期、利率下調,有條件的可提供緊急融資額度等支持。(牽頭單位:區金融辦)
五、推廣一線駐點服務
疫情防控期間,市、區兩級派駐各村(社區)的干部,按照泉洛委組綜[2020]3號、泉洛委組干[2020]12號文的安排,定人定點參與一線服務項目,幫助解決重點項目施工人員進出項目及村(社區)難的問題,及時宣傳、解讀各級政府關于支持重點項目復工滿工的政策措施,收集上報、對接跟蹤項目建設存在的問題和協調解決、落實情況。(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六、實行招投標兩優先
建立重點項目招投標“快捷通道”,簡化辦事流程,對重點項目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優先審核招標控制價并優先保障開標,加快招投標進度。(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財政局)
七、強化征遷正向激勵
在保障防疫工作的基礎上,對同步推進征遷任務取得顯著成效或是較大突破(征遷“清零”)的指揮部,根據《關于建立正向激勵機制促進有效投資的十條措施(試行)》(泉洛委辦〔2017〕63號),統籌考量征遷數量和難易程度進行綜合考核,設立8萬元、10萬元、15萬元三個獎勵等次,資金用于一線征遷人員的項目獎勵。(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八、保障前期工作經費
對圍繞重點產業、鄉村振興和民生補短板等政府投資性領域策劃項目,有編制可行性報告文本且通過評審的單位,每個項目獎勵1萬元;對引入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產業項目的單位,每個項目獎勵1萬元;對固定資產投資上半年、全年完成任務目標的鄉鎮(街道),結合貢獻率,給予每次獎勵3-5萬元。以上獎勵資金主要作為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牽頭單位:區發改局、招商辦)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我區遵照執行,條款相似的按就高不重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