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16日訊(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劉偉崗 文/圖)今日,來自安溪的蘇先生在安溪車管所換到了一本有效期為“2018年至長期”的駕駛證。福建日報新媒體·閩南網(www.xbkwei.com)記者了解到,該本駕駛證是泉州換發的第一本“長期”駕駛證。

蘇先生領到長期駕駛證
蘇先生家住安溪縣鳳城鎮,于2002年獲得機動車駕駛證,其準駕車型為“C1E”。經過兩次換證后,他于日前向安溪車管所提出換發“長期”駕駛證的申請。經審核,蘇先生符合相關要求。
安溪交警車管所負責人介紹,駕駛證有效期可分為6年、10年、長期。根據公安部第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如果駕駛員的駕駛習慣好,每年扣分都不超過12分,在滿足要求后,可按要求申領長期有效駕駛證。該負責人同時提醒,雖然領取長期駕駛證的駕駛員不必再辦理到期換證業務,但在滿70周歲(含)以上,每年需提交一次身體條件證明。